若即若离的体育与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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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4:46 新民周刊 | ||
班古拉的职业足球生涯已经结束 班古拉受伤后,球迷打出的横幅 在美国受伤的桑兰得到了高额医保 人人都说体育与保险应该尽早结婚,可是它们自己却总是相看不对眼,于是,体育与保险一直徘徊在这样的状态:不时约会,不想结婚——在赞助保险大行其道的当下,保险公司养成了“懒汉心理”,而赛事主办方和运动队成了被宠坏了的闺中女。 撰稿/王 倩(记者)
这不是个新鲜话题,每当有运动员受伤或者遭遇意外,保险就会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只是当这一次轮到了中超外援,轮到了中国体育领域内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足球项目,我们这才发现,原来中国的体育保险市场依然只停留在“纸上谈兵”。 足球圈里的保险 7月中旬,中超。沈阳金德队几内亚外援班古拉在联赛中被对手踢到右眼而严重受伤,在连续接受了三次“成功的手术”后,班古拉的右眼眼压已经恢复正常,不过到目前为止仍无光感。也就是说他的右眼很可能失明,他的职业生涯即将结束。 事情发生后,很多人追问,难道金德没为球员投保吗?金德俱乐部一直将记者拒绝在医院之外,也拒绝透露俱乐部为班古拉购买保险的情况。俱乐部总经理何兵只是表示,“金德队的国内球员属于集体投保,但班古拉的保险有些特殊情况,具体情况我不便透露。” 在日前举行的北京市律师协会奥运文体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进行的专题研讨会中,国内第一家专业体育保险经纪公司中体保险公司的孟庆宇向外界披露,“班古拉现在上的保险是买200元赔10万元。班古拉的伤害程度属于第四赔付等级,所以他只能得到3万-4万元的赔偿。”孟庆宇将此看作“用不专业的保险去保专业的运动员”,而对班古拉来说,这份保险只能算是“杯水车薪”。 这就是国内体育界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足球项目对保险的理解和接受程度吗? 为班古拉捐款后,上海申花俱乐部总经理吴冀南为球队购买了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一年意外及健康险(球员最高可以获得50万元的给付)。几天后,申花队员杜威和杨纯刚在邀请赛中受伤,成为第一批受益人。虽然有媒体说“这是友邦向美国总部申请的一项为中国运动员特批的运动员保险”,但友邦上海分公司企业传播部袁佳禾女士向周刊提供的资料显示,该保险针对18到60周岁的公民,是友邦公司在全国市场的主打产品之一,在上海市场销售已经超过10年。 据记者了解,目前,经济状况比较良好的足球俱乐部在为球员投保方面做得相对比较规范。以上海申花为例,从2001年起安联大众人寿保险公司连续4年作为申花队的保险赞助商,为球队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医疗保险,年总保额达1400万元,球员受伤时最高可获得20万元的赔偿。另外,申花一线队中与经纪公司签约的球员,经纪公司也会选择为其购买商业保险。同城的上海联城俱乐部则看中了伤残保险这个险种的“没有明确地规定是在哪里伤残”,平均下来每个球员的保额不超过25万人民币;还有相当部分的球员家长为孩子按月交纳社会保险,为孩子购买住院保险等商业保险。但经济状况不佳的辽宁队某球员也告诉媒体,俱乐部为球员投保的最高保额仅为6万元。 国内球员对自己的保险情况普遍知之甚少。厦门蓝狮队老将邹侑根的知晓状况可能代表了相当部分球员的状态,“记得我和俱乐部的合同里是有关于保险的条款,但是我不清楚具体保了哪些方面,更不用说知道有多少保险金了。” 球员漠视保险情况的一个原因在于国内俱乐部遇到球员伤病问题的传统和普遍做法——由球员自己和俱乐部各自承担医疗费用的一半,实报实销。先由俱乐部拿支票垫付所有费用,然后由俱乐部在球员薪水中逐月扣除。当然如果受伤的是大牌球员,俱乐部很可能网开一面,对后续扣薪问题不了了之。如果受伤的是年轻球员,俱乐部方面的补贴却会随之减少。还有一个原因是球员在签合同时很少关注这些细节,因为如今的中国足球处于俱乐部“逼”球员签合同的“强买强卖”市场,不签合同就不能上场,更不可能转会。 实际上2004年当中国足协将甲A联赛升格为中超联赛时,曾规定中超俱乐部必须要为球员购买不低于20万元的人身保险。但此后不少俱乐部购买的保险并没有达到这个标准,而这个规定也没有人再提起。“这种保险的性质与普通保险是一样的,没有体现出运动员激烈对抗性行为的特点。这样对上有交代,但是对下却没有保障。”在北京市律协奥运文体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进行的专题研讨会中,与会专家做了如上评价。 一份研究了两年的风险方案 班古拉受伤后,足协号召各中超俱乐部为班古拉进行捐款,以暂时帮助解决班古拉部分的医疗费用问题,甚至给出了标准“每人捐款1000元”。截至8月1日,各家俱乐部的捐款总额达到了70万元,这大大超过了足协当初期望的目标50万元。但有俱乐部人士站出来质疑足协,“中国足协应该强制球队为球员上保险,那时这种指标性的捐款就可以避免了。” 俱乐部人士的这种说法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有点可笑。但班古拉事件发生后,一份两年前就已经递交到足协最高层手中的文件再次回到人们的视线—— 早在2004年中体保险经纪公司成立后不久,公司就向足协和中超联赛提交了一套联赛风险管理方案。“前年我们就向郎效农(足协联赛部主任)递交了一份中超联赛的风险管理体系,想和足协一起操作此事。郎效农很重视,当时就表示,足协这块包括裁判和比赛监督等都没问题,当时各俱乐部的保险包括球员的意外伤害、大病住院和养老等还是应该由俱乐部来上。”时任中体保险公司副总经理的王奇告诉记者,一个月前他刚调任中体产业集团2008办公室主任。 这份方案包括职业运动员保险体系、责任保险体系、职业联赛财产保险、职业联赛赛事保险和联赛管理机构保险等五个部分,其中职业运动员保险体系将涵盖运动员伤残、意外伤害、失业及养老金等多个险种。“它几乎涵盖了足球运动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如果在中国市场化进程中走在前列的足球领域,能够执行这套保险体系,我们打算把它推广到其他体育领域。”这段中体公司工作人员的话一年多前就已见诸报端,但是这份方案得到实施了吗? “足协的工作重点还是在比赛,而且保险这个事还涉及到足协的国管部、青少部和联赛部等不同的部门。我们只是提出专业建议,足协什么时候采纳需要他们自己来研究,要由足协进行慢慢的考虑和审核吧。”现任中体保险公司副总经理陈兵这样告诉记者。 班古拉受伤后,这份方案再次被人们提起,同时传出了足协有可能在下赛季的中超联赛开始实施的消息。 这并不是足协对保险的所有态度,其实早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国内体育保险刚刚兴起时,足协就已经为男女国家队(一线队)投了保,到2001年又扩大到各级国家队包括国家队、国奥队、U-20和U-17队。 “足协的这套保险设计得比较细致,很多保险条款都是专门针对足球运动员的。特别是‘国内受伤境外治疗’这一条款,2001年十强赛前国脚于根伟受伤,医院诊断至少需要8个月才能下地,但主教练米卢要求他到时能上场比赛,于是足协将于根伟送到了德国著名运动专家处治疗,8个月后于根伟按时参赛,并在十强赛的关键场次比赛中进球得分保证中国队提前两轮出线。还有2003年美国女足世界杯时,潘丽娜受伤后就在美国当地进行了治疗,也是享受了这一保险,当时我就在现场。”王奇告诉记者,当时他在中体广告公司负责女足市场开发事宜。 谢晖回国后的难题 “国内体育保险市场目前普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保险公司缺乏专门针对体育的产品;二是运动员和体育组织缺乏风险管理意识和保险意识,总认为‘这倒霉事怎么会赶上我呢?’”王奇的这个观点得到了很多业内人士的赞同。 申花球员谢晖的遭遇值得细看。“在国外踢球,那才叫有安全感。”班古拉受伤后,有过欧洲联赛踢球经验的上海申花队球员谢晖向媒体介绍了他在德国的保险经历。 在国外俱乐部与球员签订的合同中,保险和保障条款极其详细,这是国内的球员合同根本无法相比的。谢晖举出了合同中的两个例子。一是球员的工资保险,在球员意外受伤后,住院治疗费通过该保险分摊,而且球员的个人工资在6周后也将由保险公司承担;直到球员伤愈复出后,工资再改由俱乐部支付,投保费由俱乐部和球员共同承担。二是球员的职业保险,因意外伤病导致球员无法继续从事足球运动,球员可以得到所保金额的全部赔偿;保额没有限制,但根据所保范围的不同,保费会有所不同。 谢晖在德国曾买过这样一种保险:训练比赛期间导致意外伤害而不能继续参加德国甲乙丙三级联赛,保费1万马克,保额100万马克。“回国后,我自己去找过一些保险公司,希望能买到类似的保险,但根本没有。”谢晖说,“社会保险方面,我们和普通人也没什么区别,但将来我们在伤病方面的开销肯定比普通人多。而在德国,像我这样的球员,就可以享受到私人高级医疗保险,比如看病必须是主治医生,单独病房,等等。” 球员不是不想买保险,而是在市场上买不到保险。目前,在国外很普遍的一些体育保险险种如赛事收入保险、运动员收入损失保险、广告损失保险、专业或业余运动员的意外伤害、意外医疗、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国内也还是空白。 “(谢晖)这种情况是否存在,我没有一一验证过。但按照常理来看是有可能发生的,这是由保险的特殊性决定的。”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项目办公室副主任杨奇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是改革开放后国内最早从事涉外保险业务的一批人,之前曾在美国从事保险业务长达6年。 杨奇华告诉记者,保险公司在提供一项服务时需要有相当数量的有同样需求的人群,保险是根据大数法则来决定应该收取多少保费和提供多少保障的。“一种保险如果只有一个人来买,某种程度就是在赌博,赌你不会出事。” 按照杨奇华的分析,谢晖的遭遇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保险公司告诉他,“对不起,我们没办法为你提供这个服务”。但这并不是它没有这个技术(保险险种),而是因为没有足够的客户数,对保险公司的风险实在太大;二是保险公司会因为不能将客户拒之门外法则,采取一种技术手段——即收取比正常的大数法则测算结果高得多的保费作为自我保护,比如客户想投保100万,保险公司会提出收取15万甚至更高的保费,那时就看客户是否愿意交纳这笔保费了。 “从技术上来说,不存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没有能力为运动员进行体育保险这个问题。中国体育保险发展的瓶颈在于市场尚在培育阶段,市场的有效需求还不够,这制约了保险公司为其提供服务。”杨奇华告诉记者。事实上,杨奇华和很多运动队与赛事主办方洽谈过保险事宜,但对方的思路基本都是:“送我可以,要我掏钱?对不起。” “有多少球员能有谢晖这样对保险的认识?”杨奇华还分析了一个极端的例子,1999年朱朝晖驾驶摩托车成功飞越黄河壶口,活动前“飞黄英雄”为保险事宜多方奔波后终于有保险公司给出了20万元的保额。“一个业余运动员要飞黄河,纯粹凭着个人热情,在技术上究竟有多少安全系数?或者说全国这么多开摩托车的人,别人都不保,朱朝晖他平时也不保,就是在飞的刹那间才保,所以有时候保险公司宁愿不收你保费,而对你进行赞助。因为这个风险实在是没有办法评估。” 杨奇华说,“外界始终在谈论一个问题,是否存在体育保险的险种,比如谢晖说他买不到保险。但我认为从行业内部来说,并不存在这个问题。险种都是有的,只是这个险种是否卖给这个行业,也就是说我们会针对这个行业进行风险评估,对这个险种的条款和费率等进行修正,现在的问题就是在这个方面。” 目前国内体育保险更多的还是延续了由保险公司对赛事或运动队进行赞助这一模式,在杨奇华看来,“永远靠保险公司单方面的投入,这个市场是不可能发展起来的。所以总有人说,保险公司的体育保险没有特点。你要知道,这个保险是保险公司送给你的,当然会在风险上适当地进行控制。” 杨奇华的这番话描述的正是当前国内体育保险发展的悖论。保险界认为这个市场目前尚处于培育阶段,不具备提供更专业化服务的条件;而体育界要么保险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够,要么觉得保险公司所推荐的保险产品往往存在着保费过高、保障范围不够全面等问题,和自己的要求差距很大而缺乏吸引力。于是在赞助保险大行其道的当下,保险公司养成了“懒汉心理”,而赛事主办方和运动队也成为被宠坏了的闺中女。- 相关专题:新民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