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唱就唱,没那么简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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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9:18 四川在线 | ||
没人怀疑文化已经是一种市场,没人怀疑“超级女声”是一个市场品牌,没人怀疑“超女”是一种产品。既然如此,“超级女声”这个市场品牌就必然有其自身的价值观念,那就是——“想唱就唱”! “想唱就唱”,这一精心策划的“超级女声”市场品牌主题曲,不但在2005年引爆了中国,而且也引爆了世界。“想唱就唱”向社会传达出挑战中国垄断传统文化的民间压抑
任何一种符合社会道德价值观念的东西,社会对他的评价往往都是正面大于负面,不幸的是,“超级女声”虽然作为一种“草根文化”的崛起影响巨大,但是,不可不正视的是依旧强大的社会负面评价之声不绝于耳。究其原因,“想唱就唱”的随心所欲和一鸣成名的简单理想,恐怕才是引发社会对“超级女声”是否具有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的负面评价吧?君不见,2005的“超级女声”,全国上下总动员,男女老少齐上阵,铺天盖地传媒吵,商家背后笑弯腰。在这场“超级女声”的“群众运动”中,“想唱就唱”的自由快感不但传递着追求“无限自由”的放任,而且吸引着妄图一鸣成名的无数痴男痴女,甚至严重地影响到了心智尚未成熟的无数少年儿童。近乎低俗的插荤打科的评委表演、追星猎奇的传媒推波助澜,无一不是冲着“想唱就唱”的“无限自由”而大张旗鼓。当然,愚下并不排除“超级女声”成功打破垄断传统文化市场的积极意义,但“想唱就唱”的“无限自由”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却是不容忽视。假如“超级女声”的“想唱就唱”的“无限自由”没有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话,决不会有文化部出台政策规范类似“想唱就唱”的“无限自由”社会负面影响,这是一个法制社会的起码的常识。文化部政策对类似“想唱就唱”的“无限自由”作出了参赛策划限制(年龄)、评委道德限制(水平)和传媒资格限制,这些都在证明“想唱就唱”的“无限自由”原本就不存在。换言之,不论是法制社会的要求,还是传统道德的约束,从来都没有“想唱就唱”的“无限自由”,只有“该唱才唱”的“有限自由”。正如萧伯纳的名言一样:“自由意味着责任!”类似的观点可搜索愚下过去的文章《牢骚怪论:自由与责任——思变新改革》一文。 眼下,2006年的“超级女声”虽然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当中,然而却又传来了有关“超女毒害论”的网上论战。据说这场论战是由全国政协常委兼科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刘忠德先生接受某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态“作为政府文化艺术有关管理部门来讲,不应该允许超女这类东西存在”而引起的。其实,不论刘忠德先生个人怎样表态,都只能看作是开放言论自由的个人表态,这种表态根本无法推翻国家对“超级女声”这种“草根文化”进入文化市场的肯定和支持,社会更应该关注的是今年的“超级女声”在接受文化部相关政策规制过后,究竟会不会体现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究竟会不会从“想唱就唱”的“无限自由”中华丽转身到“自由意味着责任”的“该唱才唱”的法制与道德的轨道上来,“超级女声”能否成为新文化、新道德、新价值的创造者,因为中国现在最缺的就是这些东西,这才是网上论战的应有之义。所以,愚下认为,遵守商业道德和力尽社会责任,“超级女声”随心所欲的“想唱就唱”,其实没那么简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