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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买房居然不算消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8:34 国际在线

  作者:易宪容

  最近外国投资银行高盛就中国有关部门公布的消费数据提出两个方面的质疑,一是中国有关部门的消费数据没有显示出中国居民消费形态的快速转变;二是这些消费数据的覆盖面不够全面,数据未包含居民服务性支出。因此,用这些消费数据来判断中国的经济形势导致了居民的消费率占GDP的比重过低、居民的零售消费增长没有周期性。

  对于高盛的质疑,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负责人表示,中国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方法是科学的,数据也是可靠的。在现实生活中居民对消费品价格变化的感觉与政府部门统计数据存在很大的背离,在于住房是投资品而不是消费品,因此住房价格上涨不能反映到CPI中。居民会有消费价格上涨的感受,往往是因为有人将居民生活负担轻重的感受与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相比,将居民收入水平或支出水平的高低与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相比,将不属于CPI统计范围内的商品或服务价格变动与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相比,这些都是不科学的。

  我现在问的是,目前国内CPI统计真的科学吗?如果科学,为什么每一次有关部门出来的数据总是与居民真实感受相背离?居民真实感受可以一次不真实,可以一些人不真实,却不可能是居民全部感受都不真实,否则,有关部门获得的数据不也是没有多少真实性与科学性吗?

  这位负责人还说,有关部门的CPI编制系统从1950年就开始,无论是从经验上来说还是历史数据上来说,都有相当的科学性。但是,如果把从1950年到2005年的历史以1978年为界分为两个阶段,那么两个阶段的经验与数据,基本上是断裂的,而完全不同经济体制下的数据比较是没有意义的。即使1978年到2005年近30年的时间里,整个经济体制、条件、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这变化面前,有关部门的CPI数据编制的滞后与非科学性早就是不争的事实。

  很简单,我们可以不说有关部门的CPI与居民的实际感受差距有多大,但如果我们假定有关部门的CPI编制是科学的,数据质量很高,那么多年来社会早就希望有关部门把其CPI编制过程与程序、样本的取得、消费品的不同权数等公开化、透明化,这些都是十分简单的事情,为何有关部门迟迟没有这样做呢?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个人的住房消费是指,当住房用于居民居住时,租住的,其租金计入承租人的消费支出;自住的,比照相应市场(租金)价格,以虚拟房租形式计入房屋所有人的最终消费。也就是说,目前国内居民购买房子是投资而不是最终消费,居民的住房消费仅是指居民所支付的房租,而且这种房租国家统计局是无法计算出来的(特别是对于计划体制下分配的房子来说),或计算出来也不反映真实居民消费(如2004年居住类消费仅733元)。

  住房居然不是消费!但无论是在政府的工作报告中,还是

十一五规划中,鼓励居民住房消费早就成了主要内容,也是不少部委推动
中国经济
增长的目标。如果有关部门统计上是一套,实际的经济生活中又是另外一套,难道我们的有关部门统计仅是教条,仅满足“国际惯例”的数字游戏?为什么不可以研究一套能够真正说明中国实际情况的新CPI统计体系呢?

  再退一步说,我们的统计数据强调与国际惯例接轨,那么为什么经济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CPI编制却无法反映呢?比如,目前城市居民消费比重较大的教育消费、医疗保健消费、住房消费等就无法反映在其编制中。在发达国家,这些方面CPI权数与类型都有很大变化。比如,消费者价格就包括了能源、汽车贷款消费、休闲娱乐、

宠物、运动器材、俱乐部会员卡、私人交通等,但在中国这些价格上涨较快,居民消费比重较大的消费品却不能反映在CPI中。这只能说明我们的CPI编制与现实严重脱节。一种不能反映现实经济生活的数据能说是科学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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