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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武俊:严峻的舞弊现象呼唤专业考试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3:52 信息时报

  堪称“国考”的一年一度高考在即,如何遏制高考舞弊、高考黑幕现象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笔者昨天浏览的两则令人堪忧的新闻都与高考有关:《市场报》以“高科技作弊‘武装到牙齿’”为标题,披露了有人通过手机短信、电脑网络大肆叫卖考试作弊器,如暗藏针孔摄像机的眼镜,内装接收器的钢笔……《中国青年报》则通过揭示今年高考新增名词“裸考”,对保送生及不合理的加分制度提出质疑。

  近年来有关考场作弊的新闻报道可谓此起彼伏,不绝于耳。如今,各种考试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我们的身边,而媒体披露的各种考试丑闻也是令人触目惊心。如何治理愈演愈烈的考试舞弊现象,学界各有看法。笔者主张对考试舞弊现象应当重拳出击,让考试与法律亲密接触,尽快制定专门的“考试法”,必要时允许司法介入。

  去年5月教育部曾经颁布《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于遏制愈演愈烈的教育考试舞弊现象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不过,笔者认为教育考试立法还应当尽快升级,不只是对教育考试的违规予以立法,还应对教育考试的运作程序、考生权益(如加分问题)的保护作出全面的规定。另外,教育考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而没有列入教育考试范畴的

司法考试、会计师和经济师资格考试、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等全国性统一考试却无章可循。因此笔者建议考试立法应当实现统一化和权威化,最好由国务院法制办先制定一部类似于“国家考试条例”的专门行政法规,在条件成熟时可考虑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权威的“国家考试法”。

  中国立法早已步入快车道,立法的触角已经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唯独在热闹非凡的考试领域迟迟不见立法的动静。事实证明,诸如高考之类的国家级考试单纯靠纪律或规章制度进行规范是远远不够的,至少考试舞弊现象的司法治理问题尚无具体的细化措施。

  期待有关立法机关尽快将考试法的立法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作者系司法部研究室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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