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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晓波:北大“研招”收费改革后的制度期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03:02 华夏时报

  北京大学7月9日宣布,明年起将对研究生培养机制实行重要改革。北大公费生、自费生都将缴纳学费,但九成以上的研究生将有机会获得高额奖学金,其中最低档三等奖学金将与学生每学年应缴纳的学费等额。据悉,这种新办法明年还将在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全国十余所名校实行。

  几年来,有关研究生招生该不该全面收费的讨论一直不曾停歇。在舆论的纷争当中
,北大等高校终于走出了第一步。不过,出人意料的是,这次改革与批评者们最为关注的所谓“自费读研”其实关系不大。正如北大研究生院有关负责人所介绍的:“新举措的目的是为了完善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激励机制,激发研究生从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通俗点说,北大是将学费变为奖学金,然后以奖学金为“棒棒糖”,激励学子们为多“吃糖”而努力。

  对于任何善意的、富有积极意义的改革,都应给予掌声。但是,笔者也遗憾地看到,就大学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而言,北大的手段还有些简单化,没有触及“成本”问题的核心。培养研究生究竟该如何来收费,这是一个严肃的命题——其一,牵涉到高等教育的财政体制变革;其二,关系到学校和研究生们的切身利益,也间接影响到社会效益。就这两点影响而言,希望看到北大有更实质性的改革举措。

  首先必须明确,高校向研究生收取合理学费并无不妥。随着劳动力的市场化,高等教育的个人收益率明显提高。学生作为高等教育的受益者分担高等教育的部分成本是必要的和可能的,也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而之所以强调“合理学费”,是因为高等教育投资不仅可以为受教育者个人带来收益,而且可以为全社会带来很高的社会收益。因此,研究生的培养依旧必须坚持以财政拨款为主,学生缴纳学费为辅的方向。

  在明确了研究生培养可合理收费的性质后,接下来的问题是究竟该怎么收。这里有两个疑问:一是谁来定价——是大学还是教育行政部门?定价的过程当中利益主体之一研究生们该如何参与?二是学费的价格与高校提供的教育产品质量之间有什么样的正相关关系?只有厘清这两个疑问,教育成本才可能不是一笔糊涂账。

作者: 汪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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