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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卫萍:面对强奸,没有预设只有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0:44 红网

  面对强奸,生命和贞操谁更重要?连日来,一篇题为《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的帖子在引爆各大知名网站社区论坛,而且ID为“深海水妖”的发帖者——女作家陈岚更是遭到网友们狂轰乱炸。(据《信息时报》7月21日)

  仔细研读陈岚的帖子,不难看出她所要表达的其实也就是“生命第一”的观点;而许多网友认同的倒是“女性面对强奸如果不反抗会让歹徒变得更猖獗放肆”的观点。两种观点
其实都不无道理。在实际中,有人实践了“生命第一”的观点,有人实践了“贞操第一”的观点。当然也有人在这两者之间徘徊而在某种形势下选择了其中的一种。

  狂轰乱炸看起来显得过于热闹,但在我看来,这样的争论徒增网上的热闹而无益于实际。一方面,女性同志不会事先预设自己面对强奸会选择哪一个。就此问题,我在几分钟在前打电话给几个小姐妹。听到的清一色都是“你要死了,问这样的问题?”谁都不愿意自己面对强奸犯,更不会在事先就给自己一个定位:选生命还是贞操;另一方面,真当自己面对强奸犯的时候,想到的绝对是如何脱身?这首先不是生命和贞操的问题,而是尊严和意愿的问题。事关性,没有一个女性愿意让一个心里上根本不能接受的男性进入自己的身体。虽然有一些女性临时会想到自己的丈夫,但更多的是应是自己的意愿和尊严。

  面对强奸,反抗是必然的,否则那还叫强奸吗?但是当反抗使自己面临生命威胁时,又要果断地选择“生命第一”。这是站在局外的清醒的常识判断。但临事如何判断?则是看当时人当时的反应。在我看来,无论当事人如何选择,无论结果怎样,我想,作为局外人,我们都应该保持起码的尊重。因为这是她们面对不幸时的最终选择;这是她们个人意志的决定。当然,结局都由她们自己承担。

  站在局外的评说总是很轻巧的,但即使是事先说得很清楚的人,一旦面对不幸时,可能会是另外的一种决定。出乎意料之外的事经常发生。事实也总是比想象更为复杂。

  最后想的一句是,任何女性对自己的身体都拥有绝对地自主权,都有权决定自己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无关乎尊严与否,更谈不上耻辱。

  面对强奸:没有预设,只有决定。作者:林卫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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