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毅飞:“拼死保贞操”不过是陈旧的谬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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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8:35 浙江在线 | |||||||||
一位少女为抵抗性侵犯惨死在歹徒刀下,经披露后引起人们广泛的义愤和同情,但有不少人对少女报以嘲笑,结果遭到众多网友批驳,矛头直指嘲笑者。女作家陈岚发了一个题为《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的帖子,同样遭到网友们的狂轰乱炸,理由是:女性面对强奸如果不反抗,不仅会让歹徒变得更猖獗,甚至会导致“必须旁观不可冒生命风险出手的结论”(7月21日《信息时报》)。跟网上的意见不同,见诸报端的评论,却没有一篇是明确主张“拼死保贞操”的。“拼死保贞操”为什么拿不上台面?就因为它不过是陈旧的
遭遇劫财,人们的规劝往往是“不能要财不要命”,连专家也不主张拼死反抗;遭遇劫色,就没见过谁会规劝“不能只顾贞操不顾命”。如果这里有个不等式,那就是,命比财重要,贞操比命重要。所以,一个姑娘拼死反抗了,人们就给予义愤和同情,在这义愤和同情里,其实就带有对“拼死保贞操”的认可与赞赏。此外,常有新闻说遭遇性侵犯的女性从高楼上跳下来,从急驶的车子上跳下来,有的跳死了,有的跳残了,甚至还因伤残得痛苦难挨而被父母扼死的,人们同样把她们看作英雄,在这种英雄的期待里,表现的同样是对“拼死保贞操”的首肯与赞许。明明都在标榜“以人为本”,为什么就没有人响亮地说一句:贞操诚可贵,生命价更高! 署上真名写文章时,没有谁会陈朽到“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程度;一旦穿上马甲,以网民身份说话,潜意识中“丈夫死了,决不再嫁,遇著强暴,赶紧自裁”的道德期待,就会顽强地表现出来。虽从社会进步的角度看,“拼死保贞操”的谬说无法见诸报端,至少证明着现代人并不否认鲁迅的结论:“节烈这事是:极难,极苦,不愿身受,然而不利自他,无益社会国家,于人生将来又毫无意义的行为,现在已经失了存在的生命和价值”;但从社会心理看,公众的道德期待中依然留着粗大的封建黑辫。所以,一旦强奸事发,受害人就会觉得没法做人,受害人的家属也会觉得没法做人,旁人在为受害人感到惋惜的时候,潜意识里就觉得受害人已经不再是干净、纯洁的人了。网民看似义正词严的贴子里,晃来晃去的依然是粗大的封建黑辫。 正是这样的道德氛围,将无数的强奸受害人逼得跳楼、跳车,逼得遭遇强暴而忍气吞声,逼着不堪千夫所指而远走他乡……从这个意义上说,把“冒死反抗强奸”视为一种耻辱,并不为过。它是传统道德的耻辱,是病态心理的耻辱,是男权骄狂的耻辱。“拼死保贞操”,难怪拿不上台面,正是基于这种耻辱的体认;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陈岚的声音,闪烁着理性与人性的光辉。网民对陈岚的围剿,说到底,不过是腐朽的贞节观对现代人权观的围剿,证明着封建道德,依然如基因一般沉淀在许多国人的意识深处。联想到“二十四孝”的沉渣泛起,联想到四书五经的重进课堂,无不证明着“德先生”、“赛先生”远没有在中国真正地登堂入室。 强奸,可以判以死罪,就因为它伤害的不仅仅是肉体,而且包括心灵与人格。给受害人以足够宽松的道德环境,决不意味着对强奸犯罪的丝毫宽容。只是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反抗强奸,是当事人自己的事;社会要履行的只是保护的职责,没有任何强求苛责的理由。理性的共识只能是:“贞操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别忘了,鲁迅百年前就期盼过:“要除去于人生毫无意义的苦痛。要除去制造并赏玩别人苦痛的昏迷和强暴。”从“拼命保贞操”还有那么多潜在支持者的现状看,实在这一点,任重而道远。启蒙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 作者:慕毅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