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谁能阻挡卡拉OK想唱就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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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9:03 四川在线 | |||||||||
如今,当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责任再也无法躲避的时候,在“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干预市场经济原则”的合理理由下,中国有关政府部门终于下定决心,针对长期以来遭到知识产权侵权指控最多的成熟产业——卡拉OK,抛出了以“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管理”为名义的全国“同一首歌”歌曲曲库管理系统,其目的在于把全国的卡拉OK经营者,全部纳入该系统的监督管理之中,以期杜绝在卡拉OK产业内重复出现侵犯知识产权事件的发生。该系统的全称为《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曲库)。而且有关使用该曲库的“统一收
据悉,组建该曲库的单位是“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并已经获得了国家版权局的同意批复。换言之,按照国家相关的行政许可授权,不论是曲库的组建还是对曲库的管理(或者经营),都是无可厚非的具有合法性,至于说对使用曲库内容而制定相关的收费标准,则是国家版权局按照有关著作权法的规定为依据而确立的。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该消息亮相才两天,就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尤其是卡拉OK经营者和经常光顾卡拉OK的消费者反应多为强烈。例如:会不会进入卡拉OK高消费时代?全国同唱一首歌还有什么意义?指定管理和规定使用曲库内容是不是市场经济垄断行为?卡拉OK会不会从此变成“全国卡拉OK一张脸”?是不是对卡拉OK多层次差异化的市场竞争进行扼杀?究竟是在保护谁的利益?……总之,设想之多,联想之多,怀疑之多,质疑之多。 平心而论实话实说,卡拉OK这个行道,的确是不经意间就成了侵犯音乐知识产权的重灾区,但是也要看到,侵犯知识产权在中国原本就是一个普遍现象,既有历史发展的原因,又有“短视经济”的原因。历史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中国经济在与全球经济的接轨过程中,过去几乎没有重视知识产权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也几乎没有全面深入地对国民进行晓以利弊关系的知识产权保护意义的宣传和教育。因此,在中国整个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中,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长期处于“弱势地位”的尴尬之中。“短视经济”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大特色,在一路狂飙的经济发展道路上,“拿来主义”的“侵权式”发展,长期以来成了一种“理所当然”的首选,尤其是当OEM(贴牌加工)为中国经济发展送来“廉价馅饼”的时候,什么自力更生奋发图强,什么艰苦奋斗自主创新,都在“短视经济”的急功近利中难觅踪影。长期以来,由于侵犯知识产权而获得低成本大利润的不法行为,往往都难以受到严厉的经济和刑事制裁,加上某种地方保护主义现象的行政“默许”,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也就自然成了中国经济的一道“难看风景”。其中的卡拉OK侵权现象,只是在中国的“难看风景”中显得比较常见和突出罢了。 回头再看眼下“阻击卡拉OK想唱就唱,同一首歌保护知识产权”的“曲库运动”,出了具有政府“合理干预市场经济”的认同价值外,更重要的是,卡拉OK“曲库运动”是在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遵守WTO游戏规则的诚心。不过愚下认为,在成熟的市场竞争行业中,单一针对卡拉OK的“曲库运动”,也许显得有些过于仓促,并且具有利用行政权力对单一行业实行垄断经营之嫌。换言之,“曲库运动”有“该出手时乱出手”的嫌疑。 首先,虽然卡拉OK是一种较早的舶来文化产品,但却融入到了中国的社会生活当中,而且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改造,已经注入了不少的中国文化元素,并且深受中国卡拉OK爱好者的青睐。尤其是经过不断改造的具有各地民俗生活的卡拉OK曲目,更是如此。诸如具有各地民俗方言味道的卡拉OK,更是成了卡拉OK多层次差异化市场竞争的主要表现方式,其中最有名的要数粤语卡拉OK、闽南语卡拉OK、江南话卡拉OK、天津话卡拉OK、东北话卡拉OK、四川话卡拉OK等等等等民族民俗语言改造出来的卡拉OK。不知道这些卡拉OK味道在统一曲库的编辑中,怎样获得“健康”与“不健康”的界定呢?而“曲库运动”完全有可能无形中消灭早已形成的多层次差异化卡拉OK市场竞争格局,从而演变成全国“同一首歌”的幽默尴尬局面。 其次,全国各地不少的重量级卡拉OK企业,多年来已经自成体系建立了自己的设计、编排、生产、制作、营销一条龙产业链,有的已经和专门的音乐产品生产企业或者出版企业结成了“市场战略同盟”,这些完全符合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自主创新和自由竞争条件,也是良性的面对消费者自由选择的市场发展现象。 综上所述,不得不怀疑“曲库运动”除了具有利用行政权力对卡拉OK进行故意垄断的嫌疑外,还有剥夺卡拉OK经营者的发展权和消费者选择权的嫌疑。而以“保护知识产权” 和“规范管理”为名义的“曲库运动”,确实存在“该出手时乱出手”的“霸道”之嫌。愚下认为,保护知识产权,是一个没有争议的社会认同,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法律的力量。无需讳言,中国对于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的的确确只是“缺乏实质意义”的恐吓性质,而执法不严和打击不重,是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致命伤,再加上一些地方保护主义(官商勾结)、地方经济利益和地方政绩需要的潜规则阻碍,更使得知识产权保护长期流于形式,流于口号,侵权者难以得到“逐出市场”或者“倾家荡产”的严惩,致使屡屡侵权又屡屡发财的恶性循环周而复始,这种现象多次遭到了国际社会的侵权指控和严厉批评,严重地影响到了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形象。愚下认为,对于成熟的卡拉OK行业来说,也许没有必要大搞“曲库运动”,而应该从立法层面(加大惩处)、执法层面(加强监管)、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官商勾结)层面、保护卡拉OK经营者自由发展权和消费者自由选择权层面、消灭潜规则等层面入手,防止“该出手时乱出手”的非理性冲动,才是对卡拉OK行业进行有效管理的正道,才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正道,而卡拉OK想唱就唱的合法自由,是谁也阻挡不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