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达志:城管互殴肇因“码头”意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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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9:10 上海青年报 | |||||||||
□朱达志 又一条“可乐”新闻鲜活出炉:深圳市城管队员遭街道办城管当街扒裤。报道说,7月31日下午,深圳市城管联动执法大队在龙华执法时,遭遇意外情况:龙华街道办城管执法队数辆车卡死市城管的执法车,质疑他们的合法身份,对方30多人殴打市城管执法队6名队员,并当街将他们的裤子扒下,还将他们扭送到当地派出所。(8月1日《南方都市报》)“大水
从呈现在公众和读者面前的结果看,这事儿确实是“误会”。然而,这样的误会又太不合情理了。新闻说,被打一方(市城管队员)开着城管执法车,并曾下车向对方(街道城管队员)出示执法证,表明自己的市城管执法人员身份。但对方查看证件后,却称他们假冒城管人员,随后开始动粗…… 我并不是想说,街道城管队员没有合理怀疑权,只是觉得很奇怪:他们要是真的怀疑对方是假城管,打一个电话给自己的上级———市城管执法局有关部门问一下不就得了?毕竟,对方很规范地出示了执法证,上面不用说有名有姓;执法车也停在那儿,有标志、有编号、有行驶证。可为什么他们却偏要来一个“一打二脱三捆四扭送”呢?谁不至于那么蠢吧?也许有人又要说“素质低”了,可素质再低,也不可能低得如此匪夷所思吧? “那你的意思是什么?”——我的意思很简单:街道城管队员指称对方假冒市城管人员,恐怕连他们自己都不是很有把握,甚至压根儿就心知肚明,对方不可能是李鬼。但是潜意识或明意识中,他们又嫉恨那些市城管队员到自己的“码头”上来“抢地盘”——报道说得很明白:“这6人开一辆执法车从坂田执法完毕后,又直接到龙华街道办清查路边乱摆卖。下午3时30分许,走到龙华广场一加油站门口附近时,突然被三辆龙华街道的执法车卡死……” 至于后来,街道城管队员们又为何要把市城管队员们往派出所送?不用说,这当然不是将错就错的问题,而是“剧情”需要———这么一个小小的“心理分析”,就不必在此浪费笔墨了吧。 市城管队有没有“抢地盘”之权,或者说,深圳市的城市执法系统有没有“属地原则”之类的规定,这个我不得而知。我关心的是,龙华街道城管队员们的“码头意识”为什么会那么浓?虽说“铁路警察各管一段”,但这并不是说,连铁路公安局也没有统管各段的权力。龙华街道城管队员们对市城管人员“越位”的反应如此激烈,唯一合理的解释只能是:前者认为后者擅自到他们的“领地”里执法,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所谓权益,当然是指权力和利益。权力好说,利益是什么?这就得问城管队员们自己了。这些年来,“执法经济”广受诟病,已是妇孺皆知之事,我们不必为权者讳。具体到这次深圳城管“内讧”事件,无论如何,当事双方难逃利益相争之嫌。这个问题,恐怕比所谓城管人员素质问题,要严重得多,值得有关方面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