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时洪:如何实现收入分配改革的实质性突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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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8:04 新世纪周刊 | |||||||||
文章摘要:少数富裕的人有支付能力,但大多数老百姓没有支付能力,最终仍将制约需求,制约经济增长 顾时洪 按照2002年的数据计算,中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约为0.45,世界银行公布的2005年
7月底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在北京举办了题为“政府转型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改革形势分析会,有专家指出,近些年中国收入差距扩大有失控趋势。比如2003年、2004年出台的一些政策,对调整利益关系的力度比较大,特别在农村,减免农业税、种粮补贴等,但是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并没有缩小,仍然在拉大。 有专家强调,应清醒地看到我国收入分配中的基本问题是平均主义和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并存。平均主义目前还明显地存在于体制内,存在于国有企业,存在于公务员队伍中。搞市场经济,收入只要不违法,就应该承认,不能硬性地把收入定一个绝对数。但是,对于垄断因素,灰色收入,还有非法暴富,老百姓是不满意的,要抓住这些问题来解决收入差距。 有的专家指出,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收入和财富分配的严重非规范化。比如,政府同级别的官员在不同部门,其收入差距很大。一些政府公务员的实际收入远高于工资账面收入,是相当不正常的。 许多收入分配不公与政府不规范地征用土地、搞城市拆迁密切相关,与政府对资源的控制,与行政因素造成的垄断行业分配不公有关。特别是某些垄断行业靠垄断获得的权益不是在减弱而是在增强,某些垄断行业一方面在获取垄断地位,同时国家又在为其不正当的经营行为造成的风险买单。政府与民争利已是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近些年来,中国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其中行政费用大幅增长和向垄断行业倾斜的现象比较突出。 有的专家指出,税收本身是一种再分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收入分配差距。但是我国的税收常常是一种反向的调节。比如个人所得税,工薪阶层在城市分配中的收入约占三分之一,但其所承担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在45%到75%之间。这说明,工薪阶层和富人的收入差距,由于税收的调解不是在缩小,而是有所扩大。 因而,政府转型是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关键性因素。目前政府扮演决策者、管理者、执行者、监督者多重角色,如果自身作为直接的利益主体不退出的话,收入分配问题很难从根本上解决。 有专家指出,由于市场化改革尚不到位,造成了初次分配领域的收入差距过大,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体制外的外资经济和民营经济,人们争论不大。老百姓不满的多是垄断行业,是国有企业内部的灰色收入,是非法暴富,要尽快解决这些问题。个体、私营、外资经济要发展,必然要造成收入差距,这有利于打破平均主义,不打破平均主义“蛋糕”无法做大。 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要加快市场化改革,完善竞争的市场结构。完善的市场经济不应当是具有强烈垄断性质的市场,也不是利益集团干扰、扭曲的市场。政府调解收入分配的着力点在于维持、保护、完善竞争的市场结构,保障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保证公平竞争。 如何实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质性突破,专家开出六个处方:第一,保护合法收入,包括劳动与非劳动收入;第二,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第三,清理灰色收入;第四,努力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第五,逐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第六,妥善救助贫困、弱势群体。 尤其是在打破行政垄断方面,至今还没有实质性进展。当前必须高度关注生产要素的分配不公问题。我国人均资源相当于世界的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导致的结果是土地、矿产资源等基本生产要素增值非常快。但是几十倍、几百倍的增值收益的分配是严重不公平的,普通老百姓难以合理地分享其中的收益。这些问题的产生是体制性因素造成的,不是所谓过度市场化的结果,恰恰反映了市场化改革不到位。 相关专题:新世纪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