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江涛:一名被劫女子派出所里的惊天发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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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09:43 人民网 | |||||||||
南充市南部县一女子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抢劫后,到该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去报案。几天后,她到该派出所咨询案情时,发现了令人震惊一幕:其中一名劫匪竟然穿着警服在派出所上班。义愤填膺的她迅即向上级奔走呼号。南充及南部警方快刀斩乱麻,这名“穿着警服”的人很快落入法网。8月30日,南部县检察院对涉嫌抢劫的民警钟兴荣提起公诉,南部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
钟兴荣受到刑事处罚是咎由自取,但为了杜绝此类严重破坏公安队伍形象的事件再度发生,有必要倒查责任。 对这样一位执法犯法的警察,考察其平时的工作表现,不能简单地用“一般”来概括,这会掩盖他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所表露出来的犯罪心理和动机,同时对同事领导的相关责任也是一种不负责任、得过且过的掩饰。应该在倒查责任中,深入走访服务对象和辖区的群众,广泛听取接触此人的公众印象和看法,同时,派出所领导和同事应通过“过电影式”的回忆,找出与此人朝夕相处的日子里值得警惕和注意的地方,哪怕是蛛丝马迹。而恰恰是这些容易被忽略的生活细节,串成了一名警察成为罪犯链条上的一个环节。 钟兴荣参与劫案多次,熟悉公安系统内部情况,所以逃避打击,屡屡得手。但是,近年来,“警匪勾结”这一原本在电影里才有的故事情节已非绝无仅有,此前,成都车站派出所的数十名警察由于与站内小偷勾结谋取不义之财,已被铁路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那么,各地公安机关在防范队伍中出现“害群之马”,到底采取了哪些实实在在的举措?为什么钟兴荣“死”在一个被抢弱女子之手,而非公安部门的内部监督体系发挥效能?监督部门平时究竟在做些什么?派出所的领导连手下的警察成了劫匪都毫无觉察,是否应该承担监管不力之责? 我们无须怀疑南部县公安局领导决定一个月的专题教育整顿会不会走过场,但有理由建议,应该认真倒查那些已经被写进会议记录和装订成档案的一次又一次教育活动,对若干规范和约束警察行为的制度规定“回头看”。执法为民,从严治警不只是一句口号,派出所的权威也不是靠统一墙体标识来打造的。钟兴荣由一名警察变成劫匪是一个案,绝不是孤立的,作为公安机关,在教育警示活动中应该建立惩防机制,设立连带责任,多注重实效。(梁江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