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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宪容:银行高层别只享权利不担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1:10 新华网

  近几年来,随着国内银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化,新闻媒体所披露的国内银行业事件层出不穷。在这些事件中,既有大案要案,有银行贷款面临的问题,有商业银行为了应对央行的规则而出台的一些细则,更有一些银行主事者为单位职工争工资、升报酬、搞期权激励等。不知是树大招风还是另有原因,这些事件一经披露,就会引起市场的强烈反应。

  市场对银行业的这些事件反应如此强烈,可能与国内银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
用有关,也可能与银行改革在转轨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有关。更为重要的是,在国有银行改革的过程中,国有银行的改革注重的是对法律制度、市场规则等有形”制度的学习和引进,而无法建立起支撑这些“有形”制度的文化、道德等“无形”制度,从而使得有效的市场制度及银行公司治理机制无法确立。

  特别当“有形”制度的建立被少数精英阶层所垄断时,中国的国有

银行改革就可能成为少数利益集团谋利的工具。可以说,近几年的来金融改革,无论是股市改革还是银行改革,基本上是由一个强大的金融官僚集团所主导,这个集团在改革前或在改革中就形成了强大的利益共同体。在这个强大的金融官僚集团的共同体中,既有错综复杂的人事链,也有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基本上掌握了金融领域中几乎全部的权力资源。

  在这样的利益格局下,无论是国内银行业的改革还是国内

证券市场的改革,都会最大限度地维护既有的利益关系。在不损害这种既得利益关系的基础上,通过扩张金融资源及金融权力,通过规则的制定将扩张了的金融资源与金融权力制度化,从而形成新一波既得利益关系。这个金融官僚集团更擅长政治技巧,而不通晓市场思维和运用现代管理技术(或是有此专业知识却根本不可施展)。这必然使得中国的金融改革在外在制度上全面移植外来的市场化规则,但是在内在运作上官商合一,亦官亦商。外在形式上,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风险管理规则等现代
商业银行
之形应有尽有,但在运作上,国有银行的股东代表、董事、高层人员及监管人员则是所有权力合一。这种权力合一让国有银行高层管理者成为国有银行组织中的主宰,从而消融了公司治理中核心的权力激励与约束制衡机制,现代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机制也就无法建立。

  目前金融改革或银行改革首先并不拷问改革后的责任、这些责任由谁承担以及如何承担,而是首先分享国有银行的已有权利,进而挤占或侵占他人之权利、挤占或侵占公共权利空间。

  这几年,许多国有银行连连曝出大案要案,但却没有看到任何一个国有银行的主事者出来承担责任;国有银行的主事者竭力为自己、为其单位员工增加工资、提升福利,但是就是没有看到哪一个国有银行的主事者出来承担国家为了其发展所付出的昂贵代价。

  此次内蒙古电力集团的贷款问题,问题还没有调查清楚,就不断地有人出来说自己银行如何如何没有责任,如何是按照合法贷款程序走的。

  从建行计划给员工普遍增加30%工资来看,如果建行作为一家完全现代商业银行,其业绩好,增加员工的工资、提高员工的福利水平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这家银行刚刚获得国家巨大的注资、刚刚在政府政策庇护下有所改进,想到的不是如何来回报给社会,而是如何来坐地分享成果。

  尽管国内的银行改革取得了不小进展,但是这些进展是在政府政策庇护下获得的,其内在机制并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其原因就在于现有制度只是让某些人扩张权力而不是承担责任,在责任与权力之间无法实现真正的平衡。 (易宪容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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