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谊军:学雷锋做好事必须由政府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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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1:46 星辰在线 | |||||||||
9月11日上午8时,焦作市东方职业技术学校的21名青年学生,到人民公园青年志愿者广场,开始摆摊为游园的市民免费理发。上午9时,公园管理人员出面要求学生们立即离开,双方发生冲突,结果两名学生受伤。(9月13日,《东方今报》) 这年头也真怪,学生学雷锋非但得不到表扬,反而招来某些人一句“政府组织你来这里学雷锋,你才能来;没组织你来学雷锋就不能来,学雷锋也不是想啥时候学就啥时候学
就算按照公园方面所说的那样,“学校打着义务理发的幌子,实际上把人民公园当成了实习基地。”我认为这也不值得质疑。是啊,你们公园没有义务“配合他们”,但你们就有权利“清理”学生,就有权利打学生了?谁给你这样的权力? 在提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今天,做好事也要政府组织、批准、签条子,那是相当可笑的!要是都要经过这样正儿八经的手续,谁还会做好事,谁还有做好事的积极性?请问公园管理人员,从古到今做好事,为人民服务的,离开政府组织是不是就是非法的了? 我认为公园管理人员之所以对青年学生学雷锋表示不满,只要就是因为他们认为公园的地盘是他们,占用他们的地盘办事(无论是做好事也罢,做生意也罢)就得付钱,这些学生没有经过他们同意就占用地盘,也没有付钱,他们自然就不肯了! 诺大一个公园,20多个青年学生在里面做好事,为市民免费理发,对公园的消极影响根本就是不存在的,甚至可以说还能吸引市民前来参观、理发、消费其他东西,那是好事一桩啊!可是,这些公园管理人员,硬要把青年学生做好事,说成“摆摊设点”,这种新时代的“地主”姿态,真让人哭笑不得!既然说是摆摊设点,这些学生卖什么东西了?收入哪些钱了?既无买卖关系,既无货币交易,何来“摆摊设点”?利令智昏的公园啊,拜托你有点远见行不行! 青年学生学雷锋遭遇尴尬一事,确实令人深思,某些单位某些人的鼠目寸光,应该需要反省!公益事业、精神文明,这些都需要用自觉、长远的眼光去观察去实践的。一个社会如果不让人做好事,不给做好事的人提供场所机会,反而对做好事的人再三刁难,加以制止,这个社会还有文明程度可言吗?我们还可以等来文明之风蔚然成气候之日吗?做好事,即使就是走走形式,我觉得还是要多来一些鼓励和欢迎,少来一些讽刺和打击!(稿源:星辰在线)(作者:陈谊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