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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昆:期待幸福指数成为新的风向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02:06 长城在线

  9月12日上午,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今后中国将推出幸福指数、人的全面发展指数、地区创新指数以及社会和谐指数等一些新的统计内容,以适应各方面对中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以及民生、人文这方面的需求。(《第一财经日报》9月13日)

  “幸福指数”在1970年代由南亚的不丹王国国王提出,他认为政策应该关注幸福,
不丹因此提出了由政府善治、经济增长、文化发展和环境保护四类指标组成的“幸福指数”。“幸福指数”测量的是人们的幸福感,是反映民众主观生活质量的核心指标。近年来,国外特别是美国、英国、荷兰、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开始了“幸福指数”的研究,并创设了不同模式的“幸福指数”。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科学院院士程国栋提交了《落实“以人为本”,核算“国民幸福指数”》的提案。在今年全国各地的两会上,“幸福指数”就已被一些地方政府纳入了地方发展目标。这一转变虽然可喜,但却未必会被有效落实。相比之下,作为引导地方决策的权威统计部门,国家统计局将幸福指数、人的全面发展指数、地区创新指数以及社会和谐指数等纳入统计内容,显然更具标志性意义。若能顺利推出,必将成为地方政府新的施政“风向标”。

  事实上,在生存需要满足以后,社会发展的目的不是财富最大化,而应该是人们的幸福最大化。随着中国社会财富的增加,社会发展不应该只理解为经济增长的结果,而应看做是经济、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协调进步的综合结果,这种发展观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而这种理念的具体体现,就是人们所孜孜以求的生活满意度指数或“幸福指数”。从GDP到“幸福指数”,体现了社会的发展进步,体现了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变,是我们建设

和谐社会的需要。

  目前,“幸福指数”测量本身还不完全成熟。要准确测量公众的“幸福指数”,不仅要分析影响公众主观幸福感的因素,还要从中国的文化背景和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出发,来编制一套适合当今中国国民的幸福感量表。值得注意的是,一旦量表编制出现偏差,“幸福指数”的统计就会失去意义,成为摆设。要真正实现从GDP到“幸福指数”的转变,不仅涉及到技术问题,更涉及到更深远的执政理念问题。

  刘义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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