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劲:警惕暂住证复活助长城乡对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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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8:39 国际在线 | |||||||||
作者:康 劲 郑州市政府初拟的暂住人口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指出,在郑州暂住3到30天的要进行暂住登记,居住30天以上的,要办“居住证明”,办理该证明要交工本费。(据9月14日《河南商报》)
不论是办理“暂住登记”还是花钱办理“暂住证”,都是非常荒诞的事情。大家知道,存在多年的城乡有别的户籍制度非常不合理,需要进行根本的改革,而所谓的“暂住制度”又在不合理的制度上,制造新的不合理,由此将会导致“城乡差距”的拉大,甚至还会衍变为新的“城乡对立”。 前几天,有一篇批评暂住制度的文章非常流行,文章提出了一个问题:中国人为什么要“暂住”在自己的国土上?事实上,类似的质疑早在几年以前就曾出现,从2003年“孙志刚事件”开始,缘于对收容遣送制度的批判和对“公民迁徙自由”的人权尊重,许多地方开始逐步废止“暂住制度”。但事过不久,许多城市纷纷开始酝酿恢复。 从现象上看,“暂住证”的复活是社会观念的倒退,但是,更深层的原因在于,在暂住制度的背后存在的两大利益群体——“城市群体”和“农村群体”,在利益诉求的实现上有着天壤之别。 笔者注意到,现在恢复暂住证的地方都是一些社会经济发展比较好和比较快的城市,而在这些城市周边存在着明显的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同时,在暂住制度的酝酿恢复过程中,都能获得很多的民意支持。前几天,南方某大城市就要不要暂住证召开了一个专家座谈会,众多人文学者在会上甚至一致表态赞成恢复“暂住证”,让舆论深为这些人文学者的“人文水准”脸红。 出现这样的状况,也不是偶然的,城市群体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保护自己的生活秩序,意图使用一本“暂住证”,对“外来人口”实行限制,这是一种自然形成的利益诉求。但是,为什么城市群体的利益诉求最终都能获得政府的制度支持,而农村群体的利益诉求总是被忽略不计? 从农村到城市,从务农到务工,这种城市化的生成模式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在这样一个历史大趋势面前,随着农村劳动力逐步向城市集中,也必然会带来一些矛盾和问题,不论矛盾多严重,问题多复杂,都是中国必须承受的代价和应该负担的成本,城市群体也要有“担当者”的胸怀。否则,为了能够维护自己的生活秩序,理直气壮地希望通过“暂住证”来约束所谓的“外来人口”的时候,就已经把原本存在的城乡差别的“鸿沟”,变成了城乡对立的“战壕”。 来源:潇湘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