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大林:听证会勿因额小而不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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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06:2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盛大林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文件要求,从9月20日起,全省500克小包装食盐零售价由原来的8毛调整为1块钱。开封的一位律师当天下午就把一纸诉状递到了法院,状告盐业局未经听证就擅自涨价。(9月21日《东方今报》)
“柴、米、油、盐”都是生活的必需品。如果说米、面等“主食”还可以相互替代的话,那么食盐就像空气与水一样不可或缺。根据国家《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制定或调整价格时应当进行听证。”既然自来水、天然气等价格的调整都举行听证会,那么作为国家垄断专营的商品,食盐价格的制定或调整更应该进行听证。 为什么不听证就直接涨价呢?河南省盐业部门解释说:根据测算,食盐零售价调整后,以人均每年吃盐5公斤计算,每人每年只多花2元钱。言外之意,消费者多掏的钱很少。这个理由难以让人信服。河南省有近1亿的人口,每人2元,全省就是2亿元---这还少吗?再者,两毛钱看起来不多,但从8毛到1元,涨幅却达25%---这不多吗?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何况“群众利益无小事”,而食盐更是群众每天都离不开的东西呢?涨价当天,郑州等地的超市就掀起了抢购的风潮。这说明,很多群众对这两毛钱的涨价非常敏感和在意。对此,物价及盐业部门体察到了吗? 更重要的是,有关部门不能“有令不行”。既然国家有了规定,就必须严格执行。如果想执行就执行,不想执行就不执行,那么法规或政令的权威何在?铁路春运涨价听证会搞了一次就“定格”了,现在食盐调价连一次过场也不愿走了---《价格听证办法》是不是成了一纸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