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日”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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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03:07 新京报 |
一家之言 据6月8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有四个:发案数量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上升,低龄化势头明显,犯罪手段日益智能化、成人化,团伙犯罪特征明显、犯罪残忍性及对社会的破坏性上升。 有鉴于此,笔者想,设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日”如何? 针对社会中突出存在的问题,专门以具有象征意义的一天,进行有主题、广泛性的重点宣传和教育,这已成为一种得到普遍认可的国际惯例,也的确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如国际禁毒日,让更多的人深刻认识了毒品的巨大危害;世界环境保护日,使社会大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增强;世界消除贫困日,引起了国际社会对贫困问题的重视,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全世界的消除贫困工作。这些特殊日子的存在,尽管没能彻底解决相关问题,但毕竟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这些社会问题的严重性,并积极投入到了解决问题的实际行动中来。 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成为严重社会问题的今天,仅有少年法庭等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不够的。 未成年人犯罪是社会问题,全社会都要承担责任。如果设立“预防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日”,就可以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性,意识到承担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责任的重要性,从而积极投入到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行列中来。 方浩(浙江职员) 相关专题:新京报-核心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