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县扩权”要谨慎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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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03:07 新京报 |
社论批评 浙江、湖北、河南等不少省区采取的“强县扩权”改革已经由先前的财政管理体制逼近行政管理制度,这是一个有着积极意义的趋势,昨日《新京报》社论也对此进行了肯定。但在积极呼吁和称赞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事情的另一面。 虽然在很多地方,“市管县”已成为阻碍县域经济发展的制度,但也不可否认,在一些辐射能力强的大中城市周边,实际上从经济构成、产业格局上来说都实现了紧密融合,“市管县”的体制在这些地方还是运作得很好的,对于将发展成区域经济中心的城市来说,这也是一个前提条件。所以我认为,推行“强县扩权”或者说弱化“市管县”,要避免“一刀切”。 除了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之外,各省区的行政区划也是一个影响因素。如果全面推行,那么有些省区必然是一个省级政府管理数十个县,新的问题就会出现。 在湖北的经验中,放权仅20个县市,就出现了形形色色“放权不落地”的问题(见6月8日《中国青年报》)。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说,这等于发出了一个信号:省直管县改革不能“一哄而上”。这是值得称赞的态度。实际上,是不是所有的地区都适合用这种模式,是不是所有的政府职能部门都做好了相应的准备,在一些大的省区,现有的省级行政划分和职能设置能不能满足省管县的要求,如何不致出现类似湖北的放权而不能“落地”的问题,还需要一段时间研究和摸索。 一个值得高兴的情形是,此次“强县扩权”的推行,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经济发展的要求导致行政层级制度的被动变化。而各省不同的运作方式和放权范围似乎也预示着这种改革的理性发展。我们应该注意的是,任何一项制度变革或者改良,都应该尊重其内在的要求和规律。政府意愿主导的,运动式的快速推广往往会适得其反。 吴敏(北京市民) 相关专题:新京报-核心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