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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爱心捐助的剩余钱该不该上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06:15 人民网-江南时报

  据今天的央视新闻社区报道:前不久,浙江台州市发生了一场由爱心捐助引发的争议:28岁的李海鸿生前是台州市黄岩罐头集团的团委书记,去年6月,她不幸患上了白血病。医院很快为她找到了配对的造血干细胞,可以进行骨髓移植,但巨额的医疗费用却让李海鸿一家望而却步。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在当地引起了广泛关注,很多人为李海鸿捐款。黄岩慈善总会
副会长牟正华介绍说,当时黄岩慈善总会为李海鸿建立了一个单独的慈善账户,并且很快募捐到36万元善款。考虑到骨髓移植的总费用大概需要60万,所以去年12月,当李海鸿前往杭州进行治疗时,慈善总会把所有的钱都交给李海鸿的父亲李友来。不幸的是,骨髓移植后不久,李海鸿就出现了排异现象,今年3月,李海鸿离开了人世。父亲李友来在料理完女儿的后事后,将有关费用的36万元发票送到了黄岩区慈善总会。

  尽管李海鸿的父亲坚持说,捐款已全部用完。但黄岩区慈善总会经过调查发现,李海鸿从住院到死亡,医疗费用总共支出为48万元左右。李海鸿作为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在当地社保部门已经报销了29万多元,所以善款还有17万的剩余。慈善总会认为,李家应该把这部分剩余捐款上交,为此双方争执不下。

  爱心捐助原本是一件传递爱心、弘扬社会正义的好事,没想到却换来这样的局面,不仅当事双方非常困惑,在法律界也同样引起了争议。浙江大学社会学系副主任冯刚认为,如果人们就是冲着李海鸿来捐款的,那么多下来的钱,李海鸿家人可以作为精神补偿。而浙江工商大学民商法系主任李兴淳却认为,如果捐助的钱没有用完,就由近亲家属来继承,或者由患者本身享受的话,它会打击捐助者的积极性,会让大家感觉到这种捐赠当中的不公平。

  就目前我国社会而言,社会的贫富差距两极分化现象较为明显,要想在某种程度上缩小这种差距,爱心捐助不失为一种方法。尤其在每年的这个时候,许多的贫困生因为交不起学费上不了大学而渴望社会的爱心捐助。然而随着爱心捐助的次数和钱款越来越多,所引发的问题也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最典型的莫过于引起广泛关注的南京反扒英雄关志祥状告反扒大队长陈嘉斌克扣爱心捐款事件,从而引发一部分人对爱心捐款流向的质疑,同时也打消了一部分人爱心捐助的热情。由此,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摆在人们面前:爱心捐款如何做到规范使用,使捐款能专款专用。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对此似乎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便使得捐款的使用变得混乱而随意,甚至践踏了爱心的高尚。

  对于个人来说,虽然爱心捐助不是行为上的强制要求,但却是精神上的一种自觉要求。国家应该提倡先富起来的一批人或企业踊跃捐款,以利于社会的发展和和谐。尤其是在国家财力还不够强大的时候,私人的爱心捐款更是社会和许多穷人一项必要的物质支持。从某种意义上说,爱心捐助可以看成是另一种社会分配方式。因此,国家应该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爱心捐助,同时更应该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证爱心捐助做到物尽其用,不要让爱心变了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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