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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让公众自己决定民俗的去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4:55 中国青年报

  作者:毕舸

  北京市公交站名中涉及“坟”字的有35处,是否应该保留?从即日起,北京市公交集团就北京规范公交站名之事第二次征求市民意见。(8月16日《京华时报》)

  这让笔者想起发生在深圳的一则新闻。

  深圳一些家住龙岗区沙湾丹竹头殡仪馆附近的市民反映,几乎所有路过这里的公交车到站都不停车,原因是司机认为该处“吉田墓园”站的名字不吉利。

  一些人在直觉中对“墓园”、“坟”这类的词语隐隐有些恐惧与敏感,尽管这不唯物,却是一种普遍存在的传统心理。这种“不科学”的心理,在世界各国都存在,是民族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与中国人不同,在许多欧美国家,墓园是游览的胜地。据说西方人有一种观点:一个城市美丽与否,得先看那里有没有美丽的墓园。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忌讳,很难以好坏对错来判断。但西方许多旅馆就没有13号房间,也是风俗。对这样的忌讳,有时候更需要的不是改变,而是尊重。

  作为主管部门,在命名像“吉田墓园”、“公主坟”这样的公交站名时,也该事先考虑是否会引起市民反感。这实际上反映了一个老大难问题:如何在民俗与公共管理之间达成一种妥协,尤其是在看上去有些“落后”的传统民俗,比如放鞭炮、车牌尾号无“4”等现象,都证明了一个现实的真理:当一种民俗在短时间内难以被彻底改变,公共管理者又没有足够的资源去强制民众服从新的规则时,不妨更“中庸”一些,在出台公共政策时更细致地倾听一下民间的声音,避免类似的尴尬。

  协调民俗与管理间的矛盾,其实就是政府在民情、传统与现代文明中取其“中庸”,与时下讨论最热烈的“烟花爆竹禁还是放”命题类似,我们必须正视的是,不论我们热爱抑或憎恶某些传统,也不管我们提出的改革口号何等激进,传统的生命力还很强大,我们不可能彻底摆脱它。“中庸”代表宽容,尤其是对于忌讳、喜庆等民俗,它更多地关乎一个群体乃至一个民族的审美情趣,带着多年传延的集体记忆。在民俗中,群体的要求被传递给个人,个人接受了这些要求,使之转化为自己的生活方式,并一代接一代保持延续。仔细检验这些民俗,他们基本属于自利而无害的,或者说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将危害控制在最小———比如对烟花爆竹限制燃放,比如通过征求公众意见来决定带“坟”字公交站名的取舍。

  这些民俗本身就是“中庸”的,以中庸之道待之,按照时下最流行的经济学分析来说,是一种成本最小化的管理模式。民俗或传统来自民情,那么,就由民意来内控它的变与不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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