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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医保新规能否惠及低收入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9:23 南方都市报

  来信/来论

  12月1日《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外来工、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只需缴费108.4元,即可享受相应的住院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笔者参详之后,却难有惊喜,不抱乐观。但愿是我杞人忧天。

  首先,《办法》对于经济效益不佳或外来工众多、行业工资偏低的企业并无多少吸引力,如饮食业和劳动密集型的工厂等,其员工工资一向偏低。以平均月薪1000元计,若按现行的医保办法,用人单位按基数8%缴纳(个人缴纳4%)80元,而《办法》则以上年度(如2004年)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2585元为基数的4%计算,每月缴费金额为103+5元住院保险。不降反升,如何推动雇主参保积极性?

  而实际上,一直以来众多企业早已千方百计规避参保,仅以本人熟悉的两家酒楼为例,其中一家开业9年,员工人数120人,只有22人参加了养老保险,医保参与率为零;另一家开业近4年,员工130人,100%参加工伤险,医保参与率也为零。虽然《办法》规定员工不用缴费,用人单位以整体形式参加缴费,然而有心规避的单位同样可以甚至变本加厉运用以往的策略见招折招——如以部分代替整体、谎报人数等。如此一来,医保覆盖率依然难以扩大、惠及外来工。

  再说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这部分,按《办法》他们每月需自付108元参保。但其中特别是所谓灵活就业人员,存在不少收入不高或因工作不稳定、间歇性失业引致低收入者,若缴费数字足已占去其1/10收入或以上,再加上“只保大病不保普通门诊”这一“软肋”,何来吸引力?——正如俗语所言:“富人思来年,穷人顾眼前。”至于经济条件不错的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其参保热情也未必乐观,不要忘记,还有条件、回报接近的商业保险可供选择、分庭抗礼呢。

  卢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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