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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权利意识增长过快”也是袭警原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20:05 潇湘晨报

  作者:毛立新

  近段时间,媒体频频报道全国各地突发的暴力抗法及袭警事件。对此,10月27日《北京晚报》报道指出,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公众普遍增强了个人意识,但这种强烈的个人意识如果没有法制观念的束缚,容易发展为藐视国家权威的行为。“社会个人权利意识增长过快,拒不服从管理,围攻殴打暴力威胁伤害警察,这是对公共权利的一种蔑视。”公安部
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说。

  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公民权利意识高涨,争取权利的现象日渐增多,这是不争的事实。按说,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推进法治的巨大力量,为何竟成了“袭警原因”?

  袭警多发,凸显了公民权利与警察权力之间的紧张关系。但把这种紧张归咎于“社会个人权利意识增长过快”,却是无稽之谈。根据法学界的通说,我国公民的权利意识总体上尚处于觉醒阶段,远未成长到足以压制公权的地步。相反,公权的扩张与滥用,倒是个严重的问题。警察执法中,刑讯逼供、非法取证屡禁不止,各种侵犯公民权利、甚至伤天害理的事件时有发生,就是明证。

  因而,说“社会个人权利意识增长过快”,倒不如说“警察的法治意识增长过慢”更准确。因为,一切公共权力的设立,无不是为了满足社会需求,权力的行使必须紧紧适应公民需求的变化,而非相反。近年来,随着温饱、安全等基本需求得到解决,公民对公正、自由、人权、尊严的诉求与日俱增。人们对警察的期望,不仅仅是侦查破案、维护治安,更要尊重和保障人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这是极其正当而合理的要求。但警察执法的现状,却与此相距甚远。

  无论如何,把“社会个人权利意识增长过快”视为袭警原因,都是一种严重的扭曲和错位。它不仅完全颠倒了权利与权力的基本关系,掩盖了袭警多发的真正根源,而且容易滋生压制权利、扩张权力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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