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关注贫弱者,也要改变思维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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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9:55 人民网 | |||||||||
作者:郭振清 当前,关心、关爱弱者,扶助贫弱者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热点话题。这个话题还很敏感,因为只要一提到诸如农民工、保姆、乞讨者等一些贫弱者的不幸遭遇,舆论的声浪就会自觉不自觉地站到他们一边,或表示同情,或发出呼吁,或宣泄对强势群体的指责,或表达对一些社会问题的不满。就连一贯以“客观”著称的媒体也出现了“一边倒”的现象。而且
应该说,对贫弱者的关注,从本质上体现了我们社会进步的文明走向,体现了人本主义的理性复兴,体现了人们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理想和诉求。这是值得充分肯定的。但是,舆论“一边倒”现象背后的思维方式却值得商榷。 最突出的,一说到农民工的尴尬处境问题,一说到进城务工人员所遭受的种种不公正待遇,甚至跟城市人之间一发生冲突和纠纷,就不分青红皂白地先给城市人扣上一顶“歧视加偏见”的帽子,就立马把所有责任一股脑儿地推给政府,推给社会,指责这也严重失职,那也显失公平。当然,这么说并非要否认政府应尽的责任,也并非要为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辩解。笔者要说的是,与简单地指责和发牢骚相比,树立正确的思考问题的方式对于我们真正解决上述问题或许更有裨益。其实道理并不复杂,任何问题及矛盾的形成,任何一种事物的发展过程及现状,都是既有内因、又有外因的,都是既有主要矛盾、又有次要矛盾的,都是内因和外因、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作用的结果。我们常常讲要透过现象看到事物的本质,就是要坚持正确看待事物、客观分析问题的立场和方法。 譬如,农民工为讨薪,或跳楼自杀,或诉诸暴力等事件,就很有典型性。他们很值得我们同情。但问题在于,这些做法是解决问题的惟一途径吗?讨不到薪水和跳楼自杀、诉诸暴力之间有必然联系吗?答案是否定的。对自身合法权利的维护也绝不能建立在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基础之上,这是法治社会得以维系的基本底线。一些过激行为必然从另一个方面严重伤及社会的公平、正义。 因此,我们关于如何关爱贫弱者的讨论应当坚持正确的立场和方法。这就是我们许多人孜孜以求的理性的、客观的、批判的方法。只有这样看问题,才有可能比较接近事物的本质和矛盾的症结。中国社会的贫弱者问题其实是一个久已存在的现实问题。这与我们多年来所选择的改革发展模式、政策价值取向直接相关,但传统中国的经济社会二元化结构、民族文化传统、公民素质等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现在,一些舆论为贫弱者所预设的生存逻辑同样值得我们警惕:尽管我没有接受过多少教育,也没有什么技能可言,我也不愿意从头开始再吃苦受累一点点创造,而我却应该跟那些城市里的成功人士一样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一样分享财富带来的快乐!否则,就是不公平!这样的逻辑显然在任何社会都是极不现实的。因为,离开了社会成员的奋斗和创造,而只问财富和成果的分享,不但直接伤及社会公平和效率,最终也必将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崩溃。 不可否认,幸福生活也要努力奋斗,不能坐等而来。一些被称作“中产”、“小资”的城市富人,甚至于上了财富排行榜的大款们,就有不少是农家子弟抑或出身贫微。恰恰是不安于现状的冲动和拼搏奋斗的自我救济改变了他们的人生轨迹。这无疑向我们证明,在为社会每个人提供公平机会的同时,更需要个人的努力。 规则意识、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基本的文化科技素质以及健全的人格修养,是一个公民得以融入现代社会的底线要求。如果我们真正富有爱心,真正关心贫弱者,真正要促进社会公平,那就首先应当在教育、引导、规范上,在帮助他们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上切实下一番功夫,做一些实事,尽一份责任。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