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告诫消费者就能改善市场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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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8:56 南方都市报 | |||||||||
来信/来论 过半城市女性遭遇过消费伤害!全国妇联与中消协公布2005年度中国城市女性消费调查报告,报告表明:作为消费主力军的女性,在食品、化妆品等七类产品或服务方面,有54.7%的女性身体受过损害,其中22.2%的女性健康受损(据12月6日《新京报》)。
这还是城市女性消费的情况,乡村呢?有个说法,叫做“农村消费,就像‘销废’”,说的是不合格的次品废品洪流般涌向农村,某省消协也曾做过一个调查,发现农村居民遭受假冒伪劣产品“袭击”者也是超过了50%!种种迹象表明,如今的消费者已被严重地轻视,甚至一些跨国公司的著名品牌,在我国市场也是屡屡犯错,又是苏丹红,又是碘超标,这一切说明“卖者”骨子底里充满着“傲慢与偏见”。 这同样也说明,我们的市场监管水平总体上是有很大问题的,很被产者销者所瞧不起,不把你放在眼里,而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的曝光,大抵也是大海捞针。而广义的监管,绝不仅仅局限于市场。 中消协一位官员这回说,“之所以有近6成的女性受到化妆品、保健品等伤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消费安全常识了解远远不够,消费缺乏一定的理性”;“明年中消协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加强对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和消费常识的指导,让女性消费者更理性地消费”。这其实也是头痛医脚,就像手机消费者被短信陷阱所骗的事,你一味责怪消费者想吃天上掉下的“馅饼”,不断提醒大家“当心”,能从根本上治理短信诈骗吗? 所以我认为中消协在犯“方向性错误”:目光只瞄着买者这一头,却对卖者无计可施。请看看韩国吧,一位访问过韩国的作者归来后写了一个随感,其中讲到,在韩国全罗北道消费者协会分部,他们被挂在墙上的一副镜框所吸引,那里面只有9个字,分三行排列:交涉权、维护权、上诉权。负责人说:“这是我们的职责。”作者在文中举例高度评价了韩国人真正地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请看看,这里的“交涉权、维护权、上诉权”,哪一个是冲着消费者去的? 徐迅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