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会所变酒楼,政府怎么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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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9:04 南方日报 | |||||||||
人大代表询问市民关切的小区管理难题—— 会所变酒楼,政府怎么管? 人大代表视察广州
本报讯(记者/陈洁娜)由于规划变更,番禺某大型楼盘的小区道路,忽然间变成了市政道路,引发了广大小业主的不满和抗议。诸如小区规划变更的问题,已成为市民意见集中的焦点。昨天,在听取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汇报的过程中,省人大代表朱列玉等就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向房管部门详细询问。 问题 开发商“有恃无恐”变更规划怎么办? 小区设施到底哪些属于开发商所有,而哪些是业主共有?小区原来的会所、康体设施被开发商变成饭店、咖啡厅等经营场所,政府部门有何措施进行监管? 回应 市国土房管局市场处负责人强调,规划信息一定要公开,否则业主购房只能听开发商的一面之词,哪里预留绿地、哪里要建会所,全由开发商说了算。目前国土房管局正通过监测各大媒体的房地产广告,大力打击虚假广告,对那些“货不对板”欺骗消费者的违规企业进行曝光。 问题 小区道路改市政路,要开听证会? 原本规划的小区道路要改成市政道路,是不是应该举行听证会,听取小业主的意见? 回应 市国土房管局用地处的负责人解释,土地出让是要按照城市规划来出让的,像小区道路属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如果要改变控制性详细规划,则需要召开听证会,征求广大小业主的意见。 问题 开发商与业主签补充合同,是否合理? 发展商自制合同,或者在房管局规定合同之外又与小业主签补充合同,加入霸王条款,这种现象是否合理?如何监管? 回应 市国土房管局市场处负责人表示,事实上有开发商恶意违规销售,一房多卖,而业主多数不知情容易上当受骗。因此,2005年新批准预售的商品房全部都要在网上完成合同签订,开发商自制合同是无效的。 房管局已公布格式合同范本,但允许开发企业与小业主自我约定某些附加条款。建议小业主在签合同的时候,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