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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被指违宪暂缓表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9:0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综合消息据日前出版的最新一期《法律与生活》报道,去年12月29日,《物权法(草案)》并没有按预期程序出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审议项目之列,这就意味着草案的被通过至少又被推迟了一年。究其原因,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说,“是因为某些非民法专业学者的无理指责”。

  知情人士透露,指责《物权法(草案)》的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学教授巩献田。
2005年8月,巩献田在网上发表了长达六千字的公开信,称《物权法(草案)》在“鼓吹私有制”。在此之前,他曾向中央写信,认为《物权法(草案)》是一部“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和违宪的产物”。

  

北京大学民商法教授尹田(物权法起草小组成员)对这一说法反驳说,之所以在《物权法》中没写进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条文,是因为对于国家财产的保护,《宪法》已做了明确规定,《物权法》只是一个部门法,没有必要去重复《宪法》的规定。尹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如果《物权法》起草工作因此被搁浅,将会引起整个民法典制订进程的停滞。”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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