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城市共同抵制“12元包房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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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9:30 金羊网-新快报 | |||
质疑中国音像协会收取K厅版权费合法性 ■新快报记者陈琦钿通讯员李洋 因质疑中国音像协会收取K厅版权费的“合法性”,包括钱柜、金矿、朝歌在内的广州一百多家K厅将有可能集体拒付“12元/房/天”的卡拉OK版权费。而该做法昨日得到了包 据了解,昨日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已代表这百余家对版权费提出疑义的K厅,向文化部、省文化厅、市文化局、广州市版权局等送交了《关于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问题的意见(声明)》(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表示:“不接受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不向中国音像协会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而北京、上海、杭州、长春、南京、武汉、郑州、西安等城市多家娱乐行业协会均在该《意见》上签名,表示支持广州的做法,共同抵制“12元包房费”。
图:K厅版权费如果真的实行,不知道12元包房费会不会摊到消费者头上。龚吉林/摄 关于版权费的三大质疑 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表示,K厅经营者们坚决拥护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是版权费的收取是否合理、合法,采用何种方式缴纳。该协会在《意见》中提出了3点质疑——— 一、未登记社团怎有权制订收费标准并收费? 本月9日,国家版权局公布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标准,同时提出“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没有完成社团登记程序之前,筹备组不得开展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活动。为保障音像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权利人已经委托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管理的权利,暂由中国音像协会代为行使”。 为此,市文化娱乐业协会指出:到目前为止,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尚处于筹备阶段,还未经国务院民政部门依照有关社团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办理登记手续,没有将其登记证副本报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备案,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也没有将其报备的登记证书副本以及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章程、使用费收取标准、使用费转付办法予以公告。因此,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还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既然其尚未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就无权收取任何卡拉OK版权使用费,也无权委托中国音像协会代为收取。 而让市文化娱乐业协会大打问号的是,本次国家版权局出台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是由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制订的。“一个还没登记的社团,怎么有权来制订《标准》,而国家版权局又怎么可以予以审核通过呢?”市文化娱乐业协会问。 第[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