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熊丙奇
大学录取就等于毕业,而就业又过于看重学历,大家才把目光集中于大学招生,“毕其功于一役”。这才是“冒名顶替”频出的根源所在。
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最近接连进入公众的视野——“罗彩霞事件”的调查仍在继续,湖北孝昌县又出现了一起离奇事件:未经高考的高二学生,顶替他人上了大学。此外,就在去年新生开学时,重庆科技学院查出了两名顶替者;在2007年,中国海洋大学也查出两名涉嫌冒名顶替入学者。而这些,还只是被曝光的“个案”。
舆论普遍将事件的根源归结为权力失范。如果招生学校严格执行录取标准、严格坚持录取通知书发放规定、严格审查新生资格,如果教育考试部门严格执行投档规定、严格监督高校招生行为,如果公安部门严格执行身份证办理规定,冒名上学哪有那么容易。也就是说,只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就可以杜绝这种现象。
正是用以上思维来分析高考制度的公平性、公正性,人们一直认为这一制度有那么多严格的规定,是当下能保障教育公平的最好制度。可假如这套严格的录取制度每个环节(或者其中一两个环节)的具体操作人员,在某些利益因素下,不约而同地不“严格”,那么,这貌似严格的制度,不就形同虚设了吗?
当然,加强对权力的约束与监督,是永恒的主题,否则,任何严密的法规、制度都可能成为一纸空文。而更需要思考的问题是,权力为何会如此动足脑筋去突破规则,这背后究竟有多大的收益?现实答案是:一个没有达到学校录取标准的学生,通过考试作弊、冒名顶替、“潜规则”,进入了一所学校,可以顺利拿到这所大学的学位证书,而学位证书将成为就业的通行证。
这或许才是所有问题的根源所在,就业中看重学历,而不看重能力;大学重视招生把关,却不重视质量把关,录取就等于毕业,这种就业制度与大学教育制度,引导大家将关注点集中到大学的招生,“毕其功于一役”。对应于前面关于严格执行招生制度的诸多“如果”,我们也可假设:如果在大学培养中,学校坚持教育标准,有严格的淘汰制度,实行“宽进严出”或者“严进严出”;如果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不看重学历,而重在考察应聘者的能力与素质;那么,高考作弊、冒名顶替进入大学,很难达到学校的培养标准,极有可能被淘汰,即便毕业,由于本身能力、素质不过硬,也无法找到工作,这种情况下,还有多少人去“冒险”抢夺大学入场券呢?
近年来,在上述就业制度和教育制度之下,作弊、造假已经不仅仅发生在高考领域,还出现在我国的留学生教育以及出国留学中。在留学生教育中,有办理外国护照的“本土”留学;在出国留学中,有申请材料作假以及买卖文凭现象。
由此看来,“冒名顶替上大学”是权力失范与制度之弊综合作用的结果,而改革制度之弊,也是治理权力失范的重要方面。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中,我国的用人制度需从“学历标准”转为“能力标准”,推进社会从“学历社会”转向“能力社会”,一定要促使高校重视人才培养质量,建立淘汰机制。这样的就业环境和教育环境,才能让受教育者有健康的教育观和人才观,才有可能在加强权力的监督中,建立健康、公平的教育秩序。
(作者熊丙奇,上海交通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