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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余恨:株洲塌桥事故善后手段相当拙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2日07:34  扬子晚报

  作者:肖余恨

  湖南株洲对红旗路高架桥坍塌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其他善后正在进行中(5月21日《东方早报》)。

  不知道这起震惊全国的惨案还会有什么“善后”,不过就目前的一系列“善后”来看,不能不“叹服”株洲处理事故手段的拙劣。

  其一,事故发生后,由于湖南株洲市委书记陈君文出国学习未归,委托市委秘书长王志刚“看望塌桥事故中受伤人员,表达对事故遇难者的沉痛悼念,对遇难者家属和受伤人员的诚挚慰问,对事故的发生表示歉意”。如此重大事故,市委书记居然不中断“学习”赶回来善后,实在让人感觉当地的重视程度有问题。更奇怪的是,代书记道歉的是秘书长,而非市长,让人不解。

  其二,三组可疑的数字。第一组是死亡数字。事故发生后,5月18日,株洲市政府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上,株洲市政府秘书长陈旌在念新闻通稿时,称此次事故“共有10人遇难”。在即将结束发言时,陈“经人提示”对遇难人数作了修改,称“9人遇难”。昨日,株洲市政府新闻办有关负责人表示,“9名遇难者”没问题。“10人遇难”是陈旌口误。出现“口误”是由于打印文字出现了错误,“我们最初定的是9名遇难者。”神奇!遇难者数字都可以“定”,你是阎王老子吗?不过经这一“定”,倒是谁都知道遇难“9人”和“10人”之间,差整整一个事故等级了!

  第二组是涉案者被控制人数,由当初的12人,减为9人。被减少的3人是谁?如何这么快就洗脱了嫌疑?

  第三组是“及时火化赔偿”。当地政府规定,20日零时前,听从政府安排进行火化遗体并签订相关协议的遇难者家属,获得40万元的赔偿款。而拖到20日零时之后火化的,赔偿额就“缩水”为20万元。想拿钱买什么呢?

  其三,发生了如此重大、影响恶劣的事故,没有看到哪个官员站出来引咎辞职。有关方面仅仅对建设局局长沈平、建设局总工程师曾建华、建设局信息工程办主任丁威3人进行免职处理。最近频发的官员“免职后迅速复出”事件早就把这个常识告诉了公众:免职不是撤职,免职只是为以后的安全复出打个伏笔而已。

  其四,现在披露出来的事故原因有一条是,事故嫌疑人程继昂是个没资质的包工头,经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高育滨同意,以挂靠方式通过招投标程序,中得红旗路高架桥爆破拆除项目。一个被当地媒体称为“世界第一爆”的工程转包给没资质的包工头本来就是拿生命开玩笑,而在中标书上我们居然还看到,包工头“挂靠”的公司在三家招标公司中报价最高!报价比较低却没中标的一家,还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一级爆破资质!

  如果说,株洲塌桥是一场令人心痛的事故的话,那么,我要说,该事故的善后,同样是一起事故,而且是更让人愤怒的“事故”! (江苏 肖余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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