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旭东
邓玉娇案又有“新线索”,两位代理律师告知记者,邓玉娇案发当天的内衣内裤至今没被警方提取,而此时,距离案发已有11天之久。(5月22日《广州日报》)
如此重要的物证,警方没有提取,留下的隐患就是“证物就会消失在人间,指纹等物证就会消失掉”,这样的后果警方会不知道?当作为第三方力量的律师痛心疾首地高呼后,警方依然是“没有给予明确的答复,说要请示领导”。
邓玉娇案进展至今,普通公民发出不同的声音,同情与声援成为主流,邓玉娇被不少网民冠以“贞女”、“烈女”、“侠女”的称号。当公众通过媒体获悉,重要的物证至今还未提取,冷静与理性,肯定会被胸中的怒火与气愤甩得很远。我们不否认,在邓玉娇案里,公民有不理性的言论,但同时也有很多理性的分析与建议。
公民社会里,公民关注公共事件是出于本能,是责任使然。难道希望公民对公共事件麻木不仁吗?当邓玉娇案成为公共事件之后,公民有关注权,也有话语权,更有监督权。也许,我们现在还处于公民社会的初始阶段,公民社会远没有成熟,离理想中的或理性的公民社会还有距离。因此,出现偏激的言论,是目前公民社会的正常“声音”。
公民无论是偏激的言辞,还是理性的建议,都应成为邓玉娇案“司法之旅”的“清醒剂”。民众真正希望与期待的是,邓玉娇案中的司法理性要基于公正、公开、透明,在民众的监督之下,还当事人以公道。邓玉娇案还应成为公民社会走向成熟的一次重要经历,也应该成为司法公正、司法成熟的一次重要经历。邓玉娇案的昨天、今天和明天,要成为公民社会与法治社会携手的“纽带”,一起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