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俊生
中国资本市场热议已久的IPO(新股发行)重启终于撩开面纱,证监会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表示在6月5日征求意见结束并正式发布后,即会安排新股发行。
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对目前通行的IPO制度作了一定的改进,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将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的对象分开,在每一只股票发行中,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该只股票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股票配售对象不再参与网上申购。比起以往任由一些机构网下网上通吃、严重挤占中小投资者份额的情况,这一改进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其最为直接的效果便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中小投资者在网上买到新股的机会,从而分享到新股上市后可能产生的溢利。但是,此次改进的幅度还是显得小了些,因而未必能够改变目前IPO市场上的不公平局面,也无助于减轻IPO对交易市场所造成的压力。
我国资本市场建立将近20年来,新股发行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发行方式也从最初的认购证抽签逐步改变为网上申购抽签。现在通行的网上网下“双轨制”始于10年前证券投资基金面世的时候,当时,管理部门为了扶助刚刚诞生的新基金,从新股发行额度中拨出一部分直接由其在网下申购,放在当时的环境中,这样做有其合理性。但时至今日,证券投资基金的力量已经壮大,这项在当时看来只能是临时性的制度不但没有取消,反而固化了下来,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也已不再局限于基金,而是包括了所有受到特别庇护的机构。长期的市场实践已经表明,这种不合理的制度安排不仅过度剥夺了中小投资者购买新股的机会,而且是造成交易市场过度动荡的一个重要根源。一些通过网下申购得到大量新股筹码的机构在新股上市时利用其优势任意拔高股价,从表面上看这固然有利于得到新股份额的中小投资者随势赚钱,但更多的中小投资者却很容易受其诱惑跟风炒作,这在2007年10月中石油A股上市时可以清楚地看出。很显然,如果当时机构没有网下申购的特权,它们就不可能得到数量巨大的筹码,就不会产生把股价拉高到严重脱离其估值的地步,中小投资者即使遭受损失也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惨重。
因此,对目前的IPO制度进行改革,最为根本的就是取消网上网下“双轨制”,亦即取消网下申购,取消机构在新股申购上的特权,让它们与中小投资者在同一个制度环境下申购新股。如此,再加上其他制度安排,就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增加中小投资者买到新股的机会,在客观上还有利于将新股高度分散,从而有效地提高新股上市后的炒作难度,减少交易市场的动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