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冯海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除烟产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政策有了较大改变,调整了计税价格,提高了消费税税率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6月21日《京华时报》)
“提高烟产品的税率,不但能增加政府收入,还能挽救上百万人的生命。”不仅北京大学教授李玲持这样的观点,很多控烟组织也认为提高税率能减少烟草危害。但相关部门文件中的说法却很明确:“为了适当增加财政收入,完善烟产品消费税”。既然相关部门本来就没有控烟的意思,民众再做提高烟草税与控烟相关的联想,恐怕难免失望。有专家早就指出“单纯提高烟草消费税,只能是让烟民选择好烟还是坏烟,而不是让他们选择抽烟还是不抽烟”。香烟作为一种瘾品,单纯的经济手段并不能达到控烟的目的,反而有可能推动烟草业发展———政府会更加依赖于烟草税收,烟草企业更会理直气壮地推销烟草了。
因此,与其寄望通过烟草消费税来控烟,不如将增加的烟草税用于公共领域。比如,美国大幅提高的烟草税将使联邦烟草税收增加近330亿美元,这笔钱将用于资助联邦政府一项为期4年半的儿童医疗保险扩大计划。而我们增加的烟草税收入也可提取其中一部分投入到控烟工作中,以加大控烟的财政支持力度。
更重要的是,此次提高的烟草消费税帮政府走出财政困境之后,我们还应逐步摒弃“烟税救国”的观念。世界卫生组织早就得出结论:各国政府从烟草行业中获取的利益,远远低于政府因为吸烟导致疾病进行的公共卫生投入。本着增加税收的目的提高烟草消费税,从短期利益来说可以理解,但我们更不能忘了烟草利益背后的公众生命权、健康权。“烟税救国”的背后实际可能正是“烟税害国”,那些因烟草危害而失去的生命、巨额的公共卫生财政投入,还有那些滋生于烟草的消费腐败、走私造假等问题,不都值得我们警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