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晏庆盛
6月30日,国内油价再次上调。然而仅过了4天,全国很多地方便出现了成品油批发价格战,油价下跌幅度最多达500元/吨。在重庆市,外地成品油源对该地市场产生强烈冲击,这些炼油厂的成品油出厂价往往比国家规定的最高批发限价低800元/吨,卖到重庆仍有利可图。(7月4日《重庆晚报》)
油价刚刚“依规”上调,市场便作如此反应,无异于给了“完善后”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一记耳光。市场的反应说明两个问题:一方面,成品油实际批发价远低于政府最高限价,说明政府最高限价“虚高”,偏离了正常价格轨道;另一方面,大幅降价促销仍有利可图,说明政府定价给石油企业预留了太大的利润空间。
7月4日《中国证券报》报道称,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指出,从剔除政府税费后的成品油“裸价”来看,中国目前的成品油价格确实比美国高。过去一个月国际原油价格每公升上涨了0.13元,而此次北京汽油价格却上调了0.45元。按照目前北京市每公升6.37元的油价,剔除政府税收后,国内油企拿到的销售收入约为4.08元,而以美国新泽西州的油价,剔除税收后油企拿到3.64元。
无论是市场的反应还是专家给出的数字都印证了这样一个事实:国内油价虚高。可见,那个“完善后”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还可以再“完善”。
实际上,成品油定价机制所依据的基准油价是有问题的,该机制自去年年底开始运行,当时国际油价很低,国内油价虚高,后来国内油价虽有所下调,但下降幅度不到位,仍高于国际油价。换言之,当初成品油定价机制建立在虚高的油价基础上,既然初始的基准油价虚高,那么后来无论成品油定价机制如何运转,或涨或跌,国内油价必然始终高于国际油价。这也是发改委每次“依规”上调油价都会引起民众抱怨的原因之一。
总之,油价调整应当以看得懂、摸得着的方式进行,而这有赖于政府定价趋于合理、相关信息更加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