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监督权力”不是一句空话,既要创新和完善各种监督渠道,使之“永动”而不空转,也要处理好监督者“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问题
什么是特邀监察员?谁能跻身其列?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盘点了特邀监察员制度走过的20多年历程,结合时代的新变化、新特点,从制度规范、选聘程序、换届任期、主要职责等方面,向公众详解了这项不断完善的制度。
就在本月初,《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实行后,首批40名监察部特邀监察员“上岗”。透视这份新名单,从反腐专家到法律学者,从媒体工作者到知名网友,不乏专业领域的“影响力人士”。从制度设定的角色担当看,全国数以万计、遍布各级监察机关的监察员,既是监督者,也是沟通者,在反腐倡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发挥专业人员的优势和特长,使之成为民意的触角、监督的抓手,何尝不是“开门反腐”的一个缩影?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有关部门及时感应“小信箱”、“小鼠标”发出的举报信号,到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正式开通、首页显著位置开辟举报专区,再到纪检部门开展无障碍参与的网上廉政民意调查,中央纪委公布派驻各部委和单位的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名单……这一系列反腐动作,无不围绕两个“度”凌厉亮剑:增强反腐机关的透明度、扩大社会监督的参与度。“铁包公”越来越接地气,越来越注重借助民力,成为反腐败斗争的新趋势。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强调,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有透明度才有公信力,有参与度就能激发正能量,而实现二者融会贯通,最需要制度桥梁的承载与连接。
数据显示,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打开举报大门后,引发了实名举报热潮。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今年1—8月,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2617件30938人,来源于各类渠道群众举报的约占1/3。“民心可用,平台可贵”,一位反腐专家的感叹,既道出了蕴藏于民众中的反腐倡廉热情正蓬勃喷发,也说明呵护这种宝贵的反腐力量,离不开实打实的制度支撑、路路通的参与渠道。
随着时代发展、社会变化,如何善用社会监督力量、发挥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依然是反腐领域需要深入探索的课题。一方面,“让人民监督权力”不是一句空话,传统的举报信箱、热线电话,信息时代的网站、微博,各种社会监督的制度,只有“永动”而不空转,努力实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才能取信于民、借力于民。另一方面,监督是一种权利,但绝非特权,监督者自身也有“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考验。
有人说,如果把网上举报比作一条通路,那么“路”的养护,就不止是“路政部门”的分内事。每个在“路”上的“司机”即举报人,也应珍惜这条通道依法行事,把信息手段锻造成反腐利器,而不是人身攻击、诬告敲诈的工具。如何在制度上形成监督人人可为、监督人人有责的良性循环,决定着社会监督的品质和实效。从这个意义上说,最新的特邀监察员制度,规定监察员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等,违法违规者将问责,在这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
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际,反腐话题也在改革语境中不断升温。今年1月至9月,各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1.7万件,处分10.7万人。如此反腐力度,不仅老百姓拍手称快,国际舆论也指出中国新一轮反腐严厉程度“不多见”。面向未来,通过制度变革和创新,为社会监督、规范权力筑起更牢靠的制度保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人人都行动起来、个个都负起责来,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如此,清廉政府有望,廉洁政治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