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股票发行改革须方向节奏并重

2013年12月01日02:09  京华时报
股票发行改革须方向节奏并重 股票发行改革须方向节奏并重

  新股发行由核准制转向注册制,这是一个正确的方向。现在关键看落实节奏,这将决定改革红利何时到来。

  本报特约评论员徐立凡

  中国证监会11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根据意见,监管部门对新股发行的审核将重在合规性审查,企业价值和风险由投资者和市场自主判断。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明确了股票发行将从核准制逐渐向注册制过渡的改革方向,同时表明IPO将在新规则下重启。对于发审制度改革,股市投资者盼望已久。注入市场化因子,对于对冲核准制负面效应作用巨大。核准制弊端早已显露无遗,一方面,强烈行政意志的干预,导致行政视角而非市场视角成为IPO核心标准,上市被看作地方政绩,退市被视为有损地方形象。行政视角极大扰乱了资本市场正常的监管秩序,该退市的退不了,不该进场的想方设法挤入,股市对资源配置的基础功能被削弱;另一方面,核准制抬高了资本配置的门槛,造成了普遍的“制度溢价”,投资者在交易市场中的风险因此无端放大,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这一股市应该秉持的基本原则被保护企业利益取代,恶化了股市投资氛围。在中小投资者的财产性收入机会被制度性剥夺的同时,股市也失去了分散流动性、平衡收入分配的功能。

  此前采取的暂停IPO等措施,固然是为了避免发行机制弊端引起股市动荡的好意之举。但要看到,这种行政式调控思路,只是把问题往后放,其实既无益于股市明确预期,也无益于普通投资者成长为真正的投资主体,反而强化了对政策、传闻的猜测和期待。此次证监会在发布新股改革意见的同时,强调IPO重启不会对大盘产生过大冲击,其实也折射出行政式调控新股发行节奏的成本。

  新股应该在什么时候发行,以什么节奏发行,寻找什么样的价格,行政意志无法替代市场找到最合适的答案。从宏观经济的发展速度和市场主体面临的新发展机遇看,上市本应是日常需求,任何人为干预都是对股市建设和市场主体发育的破坏。与其调控IPO节奏,不如调控发审制度本身,让市场拥有更多发言权,发挥市场的发现功能和投资人的理性。

  新股发行由核准制转向注册制,既是纠正此前制度弊端的需要,也是让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基本要求。这是一个正确的方向。这个过渡进程,越快越有利于股市形成正常的交易规则,培养出活跃的交易气氛。因此,在确立方向后,还需要注重节奏,尽量加快其进程。

  至于在过去机制下形成的股市惯性和交易风险,则应通过加快包括三板市场在内的多层次交易体系,以及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法治化保护来化解。有了这样的综合体系,股市估值就能得到经常性的修正,泡沫风险就可大大降低,而有法治化制度保障的中小投资者,也有望从“羊群”转化为股市稳定的基石。

  股票发行改革,方向已定,现在关键看落实节奏。这将决定改革红利何时到来。

  相关报道见今天06版

(原标题:股票发行改革须方向节奏并重)

(编辑:SN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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