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波
十八届三中全会给出反腐败改革创新“任务包”。近日,中纪委官网作了权威解读,从纪委“下管一级”到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改革,引发反腐“创制”热议升温。笔者认为,改革重点在加强自上而下的监督压强,亮点是将执纪“瞄准镜”对准官员“八小时内外”、“办公室内外”,对包括其配偶、子女等利益相关人的从业、出国等行为厘清边界。
毫无疑问,围剿特权的“口袋”越收越紧,公众“可视”的治理腐败落点越来越实。“撕小口子打大仗”是革命战争的制胜之道。反腐败如同和平时期的无硝烟战争,也是先易后难、攻坚克难。过去,人们常说党内监督弊端是“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三中全会未急于开列“十全大补方”,而是从纪委书记提名、派驻机构履职等从实入手,撕开治权限权的豁口。
改革创新要推陈出新,但须有制度成本意识。因为反腐不在制度有多少,而在管用的有多少;创新不在新制度写了多少,而在能具体落实多少。如中国的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包括财产信息、婚姻变化等,放眼世界亦不谓不宽,早有“兼容”财产申报的制度容量,给“打虎灭蝇”留够存量空间。但其一度沦为“豆腐纪律”,症结是“报和不报一个样,真报假报一个样”。而中央巡视组对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抽查,使上位监督优势和官员诚信评估粘合起来,利剑高悬且“惠而不费”,颇具四两拨千斤之力道。
实践证明,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竞争力离不开两条:一是集中力量办大事,二是议行合一高效率。执纪监督离不开这最大“治情”。腐败治理和国家治理一样,不在调门声腔有多高,花样翻新有多巧,而是脚踏实地一针一线地解决问题。把上位监督对应到权力体系节点上的“一把手”,把监管资源投放到干部职业生涯的利益风险点,或能透显纪检机关“办大事”的“高效率”。
应当看到,这轮改革大潮体现出浓厚的实践导向、问题导向、执行导向,少说多做,不做不说,能做才说。如对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制度完善,此前有巡视组抽查开场,即将有新任干部公开跟进,敲打官员深层营私动机的“组合拳”将愈显效力。
某种程度上说,治理腐败不在管住多少好人,而是能及时发现和查处多少坏人。中纪委从协调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中抽身,加大办案力量,收紧拳头做减法、做主业,激发了“以‘惩’促‘治’”,“惩治就是预防”的正效应。可以预见,在以上位监督领衔的“制度群”面前,裸官者及其家人日子会越来越不好过,“房叔、房姐”不实申报的说谎成本将越来越高。▲(作者是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