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晚:滥收税费,追究不该止于7人

2013年12月15日10:18  法制晚报
公路收费 公路收费

    据新华社报道,因违规拦截处罚严重超载货车而致使车主服毒自杀的永城市公路局流动治超大队7名执法人员,将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永城市政府及交通系统16名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也被分别给予撤职、降级、记过等处分。11月14日,7名执法人员在省道324线六路环岛违规拦截处罚严重超载货车。车主温丽多次求情未果后服毒,后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舆论一直都对公路三乱(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严厉批评,政府也多次整治,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根据中纪委的会议要求,还在2012年印发了整治公路三乱的通知。如此大的力度,却没有换来三乱现象的改观,而是出现了车主不堪罚款服毒自杀的恶性事件。为什么会这样?值得上上下下好好想一想。

    直接导致车主服毒的永城市7名执法人员,将被移交司法机关,他们的领导也被追究责任,受到处分。但这件事情不应该到此为止。从这一事件里,可以看到很多,比如某些地方政府机构为了收取罚款,花样百出,甚至搞出了“罚款月票”这样的玩意儿;比如车主出示“月票”收据仍然被追索罚款,毫无信义、道义可言;再比如,可以从这样的事件里,体会到运输车主的生存状态、收费公路管理的乱象,以及部分政府执法者的无视国法、贪婪放纵……

    这些,如果没有领导的纵容和默许,如果没有地方利益的需求,都是很难想象的。中央的声音,在河南永城的道路上,根本就听不到。

    税费乱象,并不仅仅存在于公路上。这两天轰动的热点新闻,也包括河北河间黎民居乡政府胡乱收税的事件。一个个体户,一年的利润不过几万元,就要被征收1.2万元的税款,延迟一天,税款就变成6万元,接下来就是封门。收的什么税、收多少、怎么收,全凭干部一句话。从整个事件的过程来看,就是典型的巧取豪夺、胡作非为。在收税时,当地干部提起“税收任务重”,并堂而皇之地将此作为多收税的理由,那么就要问了,税收任务是怎么定的?重到了多少?这个脱离实际的任务,是谁定下来的?

    税费之乱、之滥,严重地损害了政府声誉,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也成为老百姓的沉重负担。出了问题,除了追究直接责任人外,必须得追究背后的怂恿者、策划者,追究违法收入的去处,把这些钱还给老百姓,必须有人为严重的后果埋单。同时,也应该好好反思,收取税费本是件很严肃的事情,为什么很多地方的税费收取,到了如此随意、张口就来的程度?我们的税费征收制度,是不是存在着重大的缺陷?

    上个月,已经有学者提出,税收的立法权下放太久,应该收归全国人大。这样的建议不是今年才有的,而是早就有人提出。之所以受到重重阻力难以实施,恐怕还是因为某些地方政府担心这样会伤及自己的利益。现在出现了这样严重的事件,足以让人们明白,不落实税收法,缺乏明确的税收立法程序,会是多么可怕,必须下决心来改变这个现象。

    不仅是税收,所有的收费也该纳入管理程序,至少应该有地方人大的授权。部分地方政府随便想出一个名目就来收费,最后达不到任何目的,只是增加了公众负担,公路乱收费就是例子。这样的收费,必须立刻制止,违规者一定要绳之以法。不这么做,改善民生就是一句空话,令行禁止也是一句空话,“与民争利”的形象就永远扭转不了。   本报评论员 程赤兵

(编辑:SN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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