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东飞:灰太狼和小伙伴

2013年12月21日13:48  潇湘晨报

  因模仿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的情节,江苏两个孩子被小同伴绑在树上点火烧成重伤。日前,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法院对此做出一审判决:放火的孩子承担60%的责任;动画片制作方承担15%的责任。   

  《新京报》的评论认为,制作方只承担了15%的责任。这个比例相当的低,更像是无过错情况下,基于公平原则的补偿责任。综合来说,本案中孩子放火烧人和动画片里的具体情节之间的因果链漫长,很难直接认定动画片里的“暴力情节”引发了悲剧。如果这次判决旨在让动画杜绝“暴力”,那无疑会重创中国的动画原创精神。但是这次法院仅要求制作方承担15%的责任,更应该看作法院通过司法判决,发挥社会引导作用,提示中国的动画片制作者应更注重相关安全警示,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

  和上述基本肯定的态度相反,《钱江晚报》的看法是“犯了凶案不能首先怪刀太锋利”。该报的评论举例说,《猫和老鼠》从1940年问世以来,一直是全世界最受欢迎的卡通之一,它里面几乎都是被砸扁压烂的镜头,又有几个孩子真把这种情节搬到现实生活中了?动画片能在电视里播出来,是经过审批的,即使要赔,管理部门是不是也该站上被告席?还有,播出的电视台它们就没有一点责任?当初一路美誉,现在人人喊打,这里面是不是也带着这样的情绪:迫切需要为社会问题找个背书的人?判决书能让动漫公司拿出钱来,可有很多问题不是一纸判决能解决的。

  《南方都市报》的文章认为,纯粹通过审查无法有效地对动画内容进行筛选,而禁播等同于剥夺少年儿童观看其年龄适当观赏内容动画的权利。最根本的方法,在于建立分级制度。根据动画或影片内容来规定和划分适当观赏年龄,是国际通用并被证明有实际效果的做法。在各国有不同的分级方式,一般分为所有年龄均可观看,家长陪同观看,12/13岁以下、15岁以下、17/18岁以下禁止观看等。儿童模仿动画施行暴力,不能只把板子打在制作方身上,分级制度的缺失是儿童保护的严重漏洞,也是阻碍动画及影视作品发展的一大障碍。

  遗憾的是,这个主张遭到《东方早报》所发评论的嘲讽。该评论认为,造成这起悲剧的主因,是中国农村普遍的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不周,这是本,其他的都是末。有人急急地抛出“动画分级”的救世良方,可事实上要做到有效地影视作品分级,就需要家长陪伴观看,家长不陪,就算违法,或者因为没家长在身边,就彻底不许孩子看这类影视作品。这种制度未必能杜绝悲剧的重演,但小朋友肯定要被剥夺看动画片的时间。在中国天量的“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监护的社会现状面前,动画片分级的解决方案不啻“何不食肉糜”的荒唐之策。

  看来,灰太狼和他的小伙伴们的命运如何,还得继续争议。不过,以后“小伙伴”这个词也不能随便说了。日前,《咬文嚼字》发布了2013年度十大流行语。去年“屌丝”一词没入选,今年“小伙伴、上头条”也落选,原因都是“不合乎社会道德规范”。据悉,“小伙伴”本来是备选,但有专家指出,小伙伴指的是男性生殖器,语源不雅,就没收录。

  对于“小伙伴”无缘入选,公众怎么看?有网站专门就此采访了一些市民,不少受访市民表示,对于“小伙伴”这个流行语,他们的印象都不错,“挺好玩儿的”、“互相称呼对方‘小伙伴’,感觉把大家都叫小了,不错。”也因此,对于“小伙伴”未能入选年度十大流行语,有市民坦言“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但也有市民平静以对,“这种什么流行语,都是专家评出来的。专家吗,你懂的,思路和我们不太一样。”

  这群专家“老伙伴”到底是怎么想的,《钱江晚报》认为他们有“词汇洁癖”。《咬文嚼字》可以为自己的评选结果找一百个合理的理由,但不能丢掉客观这个根本。十大流行语也好,年度汉字也罢,每一家媒体推出的榜单可能都不相同,但既然是盘点,就应该先用数据说话。说“小伙伴”不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可为何那些“土豪”怎么就能行呢?“土豪劣绅”在过去那可是纯粹的贬义词。

  《东方早报》提到,从十八、十九世纪到前苏联时期,语言逐渐被标签化了。流风之下,它仍然在影响着我们今天的语言专家,以致他们挑选年度流行语,都自觉地让语言承担起它们并不具备的社会功能。评选者在这里设定了一种标准:流行语必须是充满正能量的。于是,记录负面社会现象的词语,不管其多么流行,也必须拒之门外。医院泌尿科的医生天天接触“小伙伴”,难道他们是一群不雅之人?很显然,这样遴选出来的十大流行语,充其量只能是专家们的自娱自乐,离这种遴选应体现描写本年度社会动态的要求还远。

(原标题:灰太狼和小伙伴)

(编辑:SN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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