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岚:公园消费,可参考人均收入

2014年01月23日16:31  法制晚报

  日前,市纪委牵头园林绿化、文物、公园管理等单位进行“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本报记者“地毯”式探访了北京市的各大公园,发现仍有会所存在,有的坚称不是会所,有的则以不提供菜单、看人报价等方式应对。

  从场所性质来看,公园是为广大市民提供休闲、健身空间的地方。公园“姓公”,就势必要求高档会所退出去,只保留一些为市民服务、适合工薪消费的餐饮场所。从党风廉政建设的角度来讲,公园里隐秘的、高消费的会所其实是在逃避监管,对它们睁只眼闭只眼,其实是在纵容公款吃喝和贪污腐败。

  正因如此,前不久市纪委在本市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摸排、清理市属公园内的私人会所,要求公园里的餐厅调低收费标准、撤销包房,推出低价菜、特价菜,为周边百姓服务。

  公园里风景优美,在河湖边、树下那些看得到风景的餐厅小坐,吃吃饭喝喝茶,当然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所以,如果公园里的餐厅、茶馆真的能够把消费降下来,成为工薪消费的场所,不仅有利于扭转公款吃喝的歪风,对于市民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但是正如本报记者在探访中所发现的那样,一些会所不仅服务费照收,最便宜的绿茶每壶也要200多元,甚至敢把炸酱面卖到每碗98元。这样的消费水平,只会吓到逛公园的普通市民,根本没有把相关部门的要求落实到位。

  当然,也有的公园行动迅速,值得表扬。例如有的高档餐饮场所千元名菜不见了,人均消费降低到了两百多元;有的餐厅整张菜单上没有一款菜品超过一百元,最贵的也只有98元。

  但是我们在给予这些公园掌声的同时也会有一个疑问:到底怎样的价格才算是“为周边百姓服务”呢?饭菜、茶点的贵贱有没有一个参考标准?

  据报道,在陶然亭公园的“陶然餐厅”,记者发现菜品都是家常菜,价格在20至30元之间,用养老助残券也可以购买。这样的价格当然还可以。不过随着市民经济收入、消费水平的差异,如果公园里还有一些环境稍好、菜品略贵的地方,似乎也无伤大雅。如果要给出一个标准的话,相关部门倒是不妨参考一下本市的人均收入。

  据城镇住户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1月到11月,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41230元,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36736元。用这个数据去算一下,可以发现本市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要是平均到每一天,大约是在111元左右。若以此为标准,那么公园里的消费保持在人均二三十元到100多元之间,大概是比较恰当的。最好的做法当然是“丰俭由人”,消费10多元钱可以吃饱,每人花个百八十元也可以稍稍享受一下。

  让龙虾刺身之类的高档菜在公园里绝迹可能会面临一个难题,那就是一些商家在相关政策明确发布之前和公园签订了租赁经营合同。从根子上说,把公家的地方租给高端餐饮场所,这是公园管理者的责任,所以不能让商家去独自承担所有的责任。接下来,相关部门、公园管理者、商家应该坐下来好好协商一下,比如说能否通过降低租金等方式,帮助餐饮企业降低经营成本,从而实现产品价格的下降。

  更重要的一点,当然是公园管理者要摆正位置和心态,别再把公共地盘随随便便租出去,高档会所租赁合同到期的,也不要再续租。这样一来,就不会面对新的尴尬。

(原标题:公园消费 可参考人均收入)

(编辑:SN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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