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首张污染罚单”不只具有象征意义

2014年03月17日03:59  京华时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王石川

  尽管驱霾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但是只要各地政府行动起来,动真格,敢碰硬,要较真,我们就会逐渐拥有洁净的空气,可期许的生活处境。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后,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开出了首张罚单,向第一家被查处的违法单位北京宏翔鸿热力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三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北京宏翔鸿热力公司有点“冤”,只因脱硫环节没有加入足够的碱性物质量,就挨罚10万元。声名狼藉不说,尽管及时纠错,并汲取教训——迅速安装24小时的加碱新设备,并且配备监控摄像头,但已被监管部门盯上——相关部门将在下个供暖季复查,一旦发现排放超标,处罚金额就会加倍。换言之,这家企业进了黑名单,将被重点“照顾”。

  这起罚款,被称为北京开的“大气污染条例”首张罚单。10万元貌似不高,但所具有的警示意义,显然不容小觑。一方面,它意味着北京市治霾敢于碰硬、敢于担当、敢于啃“硬骨头”,不是说着玩的;另一方面,既然是首张罚单,接下来罚单还会更多,力度不会削弱,实现北京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的目标不会变更。可资佐证的是,《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当日凌晨,北京市环保系统在全市各区县开展了代号为“零点行动”的专项检查,查出数十家单位和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面世之初,就备受期待,舆论认为它是北京市“史上最严格、最细致、处罚力度最强的环保条例”。其一大特点是,对屡教不改者的处罚“上不封顶”。除了罚则,还引入了停工、停产、强制拆除等手段。此外,相关责任人还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且,该条例还鼓励公众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动员民众参与治污,主动举报,污染企业便无处藏身,难有立足之地。

  北京开出的这张罚单,开了个好头,除了给其他观望的企业敲响警钟,更增强了公众对治污效果的期待。让治理成果更多更快惠及民众,民众才更有动力参与治污,才会在现实生活中迸发公民精神,除了举报污染行为,也能从自身做起,助力治污。

  十面霾伏,心肺之患,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雾霾天气范围扩大,环境污染矛盾突出,是大自然向粗放发展方式亮起的红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都要进一步积极行动起来,呵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尽管驱霾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但是只要各地政府行动起来,动真格,敢碰硬,要较真,我们就会逐渐拥有洁净的空气,可期许的生活处境。

(原标题:“首张污染罚单”不只具有象征意义)

(编辑: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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