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浩:越菲抱团挑衅必将自食苦果

2014年06月11日14:03  海外网 收藏本文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中国在南中国海西沙群岛的毗连区海域进行正当的石油钻探活动,越南方面不仅强力干扰,还在国际社会制造舆论,诬告中国侵犯其主权。一时间南海再掀风波,形势顿时紧张。

  本来,中国海洋981钻井平台到西沙群岛的中建岛以南的毗连区海域进行油井钻探,是在不存在任何法理争议的区域进行正常的资源开发活动。我们知道,中国钻井平台于今年5月2日在中国的领土中建岛以南偏东17海里的毗连区海域进行钻探,之后又转场到南偏西的17海里的海域。根据国际习惯法,毗连区是沿海国从领海基线测量的12海里领海之外起不超过12海里的海区,它虽然不是享有完全国家主权的领海,但却是有别于专属经济区其他部分的特殊区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3条则特别规定了沿海国在毗连区内为维护本国主权和法律秩序享有特别的管辖权利。当然,沿海国家在海基线之外还享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资源开发权利。1992年中国政府颁布的《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中国可以在毗连区内对违法行为行使管制权。显然,无论从中国的国内法还是国际法的角度看,中国上述海洋开发行为是完全正当合法的。

  然而,面对中国合理合法的海洋开发行为,越南方面却罔顾法律,派出执法船和武装渔船冲撞我维护权益的海警和渔船1416次,试图直接破坏我钻井设施。越方甚至不顾侵犯中国海洋权益的事实,恶人先告状,先后向联合国递交公函,声称中国严重侵犯越南主权,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反对中国在越南声称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内设置钻井平台,以及部署舰船进行保护。越南的所作所为,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是无视国际法而严重侵犯中国权益的行为。

  为此,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曾于5月22日和6月9日两次就越南非法强力干扰中国企业在西沙群岛海域正常钻探作业一事照会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并在第二次照会中转去中国的立场文件《“981”钻井平台作业:越南的挑衅和中国的立场》,要求秘书长将这一文件作为联合国大会文件散发给联合国全体会员国。立场文件中无可辩驳地摆明了西沙群岛属于中国领土的历史事实和法律依据,谴责了越南无理取闹的违法行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还指明了越南方面曾经在政府的声明和照会,以及在报刊、地图和教科书中,都正式承认西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事实。同时还在文件中附有中国企业的作业位置图以及越南政府正式承认中国对西沙群岛主权的相关历史文献资料。

  事实重于雄辩。越南到处嚼舌鼓噪,反诬中国,是自食其言。我们知道,国际习惯法有个普遍接受的原则叫做“禁止反言”原则。即作为主权国家的代表者的政府正式宣誓和通过文件表明的立场,具有法律效应,必须一以贯之地承担义务和责任。然而,越南方面的言行已经将其曾经负责任地明确宣示的立场抛到九霄云外。一国政府如果对于其重大的国家主权问题立场随意进行更改,将显得毫无信誉和诚信可言,那将难以在国际社会立足。

  越南近几天又与菲律宾搞什么岛屿驻军联谊交流,试图抱团取暖;还仗着正在政治右倾化的日本的怂恿和以霸权逻辑推行“亚太再平衡”的美国鼓动,试图拉大旗作虎皮,醉心于向中国挑衅。殊不知,它在前沿是以卵击石,一无所获;而在后院则经济难振,社会不稳。奉劝越南和菲律宾不要自不量力,挑衅到底,而应认清自身根本利益所在,理性务实地寻求与中国公正合理讨论解决问题之道,最终为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大局和互利共赢的未来而共同努力。

  (苏浩,外交学院外交学系教授,海外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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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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