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首席评论员戎国强
龙山县关于皇仓中学军训事件的通报表明,他们已经失去了公正处理此事立场。龙山县人武部是军训活动的组织方之一,是打人教官的指导者与派遣者,对该事件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处理结果中看不出对人武部有关领导的问责。在这样的情况下, 龙山县人武部“已重新组织教官开展皇仓中学的军训工作”;丝毫不考虑该校师生的感受,不考虑社会观感对他们的严重不适。从维护教育的崇高性、严肃性出发,从教育、爱护新任教官出发, 龙山县都不应该如此仓促、草率地重新启动军训工作。该事件的处理,亟需更高层级的有关部门介入。
从龙山县的通报来看,他们对涉事教官的处理,有一千个不情愿,是迫于舆论压力不得已而为之。事发时有关人员的行为举动,是判别是非、责任的主要依据。龙山县是这样描述教官的行为的:“教官动作幅度较大,导致少数学生倒地或喊叫。”教官做出了什么动作?不知道;有没有触及学生身体?从描述来看,没有;没有触及身体,隔空而致对方倒地、喊叫,难道这些教官都得了王林王大师的真传?教官这边连“推搡”、“打”的行为都不曾发生过,学生这边却有四十多人送医,龙山县有关方面能解释其中的道理吗?过错如此轻微,相比之下,“对2名带队的乡镇武装部长实行停职,对公职身份的涉事教官暂停工作,对非公职身份的涉事教官取消军训教官资格”这些处理就太重了,太委屈了有关领导和教官了。
不是说学生就没有一点不对或不妥,他们对教官也缺乏起码的尊重,可能本来就缺乏尊重的意识,另一方面这些教官自己也不尊重自己,更不尊重“教官”这一称号。学生的缺点,正是需要教育者做工作的地方;正因为学生有缺点,才需要教育者的指导、纠正;这需要教育者具备责任心,超越个人恩怨,从育人的高度看待矛盾冲突,而不是以打群架的街头混混心理看待校园冲突。其实教育者应该让学生懂得:即使别人不自尊,也不是你不尊重他的理由;有的时候,他人可能缺乏受尊重的需求,但你永远有尊重他人的需要。道理很简单,尊重他人,是自尊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班级的班主任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的。
但是,学生的缺点和教师的不足,都不是教官行凶的理由。当地军训教官承担了双重身份,一方面是教员,一方面有公职身份,代表着公权力,他们只有严格要求自己的责任,没有放纵暴力的理由和权力。但是,跟已经发生的事情相对照,“严格要求”之类的话说了跟没说一样。但是,如果这些话对人武部等领导机关也是白费唾沫,问题就严重了。
从龙山县的通报和仓促重启动军训来看,龙山县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失职,更不要说知道失职在哪里,他们也基本没有对教育工作的敬畏。不过这一点也不会妨碍他们日后拿出一个冠冕堂皇的、关于2014年龙山县军训工作的总结报告来。从他们的事件通报看,不应该对他们的公文写作水平有怀疑。
(原标题:什么是教官“动作幅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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