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撤销院士称号意义不亚于调查副国级官员

2014年10月12日11:55  红网 收藏本文

  工程院表示,将依据《中国工程院章程》等规定对李宁进行处理。章程第11条:“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或涉及丧失科学道德,背离了院士标准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中国克隆技术的领军人物李宁教授或将成为首个被撤销的院士。(10月11日新华网)

  中国工程院宣布或撤销工程院院士李宁的院士称号,“院士”尚方宝剑变为咸鱼一条,震惊舆论,学术界异动。曾经是中国工程院最年轻的院士、中国克隆技术领军人物的李宁教授保持一贯风采,再顶一个之最“光环”,成为第一个“下马”院士。

  与国内科研反腐大戏鸣锣上演的同时,国际科研舞台上2014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化学奖、生理学奖也于这几天陆续揭晓,日本,美国等西方科技强国稳居诺奖席上常客。在这背景下,我们或许看到了中国人在科技领域获诺贝尔奖的曙光。

  在中国,科研与学术无关,与权力有关。这套模式在瑞典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那里行不通,是中国人除去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外无人斩获的世纪难题的解。

  创造力的诞生需要内部能力,也需要外部环境。在制度顶层设计纰漏不断的中国科研界,腐败日渐成为中国科技坍塌的灾难,外部环境阴云密布致使创造力江河日下。在其他国家,科学院院士只是供一个交流指导的学术平台,而在中国,那是捞取政治资本和学术名声的一种手段。

  学术坑蒙拐骗,悲哀不止于教育科技界,波及到整个社会道义良知和信仰追求上,毒害至深无法想象。撤销院士称号意义不亚于调查“副国级”,“院士”是科研学术的“大佬”,是贪婪害人的“大老虎”。他们披着高级智慧文明外衣进行学术科研腐败,学术道德自大,利欲熏心自肥,用更隐蔽的手段非法获取利益,掉价的是整个国家形象。撤销不仅是制度改革创新,更是一种业态自我警醒。

  不业精于勤钻研学术前沿,醉心于钻研权力钱途。对科研来说,改革,牺牲掉一部分人的非法利益,不改革,牺牲的是民族的前途。院士犯法,与民同罪。拿掉“院士”的尚方宝剑,剔除学术特权,挽救的是科学事业的损失,维护的是学术的尊严,关乎的是国家民族的安危。

  文/吴敏

文章关键词: 院士称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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