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少来
政商关系,作为“政治”与“经济”关系的集中体现,对于中国的官商两界,是最为敏感而又最为重要的关系集合。既反映了中国式发展的路径特征,又折射了中国式政经的互动机理。如此重要“关系”,引起朝野关注,民间猜议,自有其道理和原由。
更进一层,随着“腐败窝案”“葡萄状”串串扒开,腐败官员的背后必有违法商人,违法商人的“上面”必有腐败官员。作为政商关系人格化体现的官商关系,受到民众街谈巷议。问题何在呢?“官商勾结”“官商合谋”“官商一体”“权钱交易”……我们必须寻找“病理根源”和“求解之道”。
从历史路径来看,中国腾飞发展一路走来,走的正是后发国家“赶超式”的现代化战略,难免东亚“发展型国家”具有的“政府主导型”制度特征。政府制定规划、布局产业、调配资源,政府深度“介入”和“引领”发展。地方政府更是圈地修路、招商引资、开发大建,甚至对“招商”指标分部门层层“包干”。对“老板”和“资本”如此求之若渴,官员和商人能不“亲如一家”“打得火热”吗?正面来说,“官商合作发展”正是各地发展的制度优势和“发展秘笈”,从乡镇企业、合作办厂、土地优惠、税费减免等地方发展策略中,我们都能看到“官商”为了地方发展而合力拼命的“两股动力”。“政治链”与“资本链”关系如此“紧密”,官员的“政绩”与商人的“业绩”交叠与共生,如此“制度性发展机理”,有其“利”,必有其“弊”,共生共荣的“官商合作发展”,反转过来,就极有可能转变成“官商合谋取利”的官商勾结。
从生成机制来看,“官商合谋取利”幕后交易、隐蔽易成。政府和官员手中掌握着大量的资源和权力,从产业布局、政策扶持,到工程招标、土地优惠,再到项目审批、证件办理,即使再小官员手中的“公权力”,对于企业和商人来说,可能都是性命攸关、生死存亡的大问题。“政治是天、生意要做大必须靠政治”,也许是不少商人无奈的经验总结,加之制度和法治的不完善,“公权力”在“自由裁量”中极易“反转”成“公权私用”的“寻租权力”。
另一方面,商人趋利,无可厚非,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大利润,更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但官员手中巨大的权力和资源及其极多的制度漏洞、监督空白,给了商人极大的诱惑和激励去“围猎官员”,如果“勾肩搭背”能“拿到”工程,如果“称兄道弟”能“拿到”土地,如果权钱交易能官商互利,而如此官商勾结又没有多大“被反腐”的风险,以商人之“天性”,又有多少人能抗拒“暴利诱惑”?这正是“官商合作发展”反转为“官商合谋取利”的“世俗而理性”的发生机制。
但当今时代毕竟不是胡雪岩式“红顶商人”盛行的王朝,法治政府与法治市场,已经是国人共识和大势所趋。其实,合理而规范的政商关系,也许不是“远近”的问题,也许不是“亲疏”的问题,更不是“老死不相往来”
的问题。而应是制度化、法治化的“规则关系”,政商两界,各有其各自的“边界”和“底线”:政府和官员是“公权力”的代表,理应提供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法无授权不可为”,权力有“清单”,责任也应该有“清单”,权力行使于法有据、公开透明,全过程接受社会和公民的评价和监督。企业和商人,是市场竞争和经济发展的主体,使命应是提供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法若禁止不可为”,遵守法律底线和社会公益,才能谋求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根本利益。
作为时代“政经双轨”的先锋和表率,“官员”和“商人”引领时代风范和行为取向,“其德如风”,如何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如何做到“心中有敬畏、行为有底线”,尽力遏制“隐秘、混沌、混乱”的“合谋关系”,尽力营造“透明、规范、法治”的“合作关系”,将不仅是“官商”个人幸福之幸,也是国家民族发展之幸。而这一切将取决于深化改革和法治中国的扎实推进和落地生根。▲(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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