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国安:住15亿港元豪宅是有罪的

2015年08月17日08:09  北京晨报 收藏本文

  香港山顶一座豪宅近日以15亿港元天价售出,每平方米逾136万元的价格创下全球第二高的纪录。买家可能是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卖家是电讯盈科前副主席袁天凡及其妻子。对此,阿里巴巴方面不作任何回应。(《北京青年报》)

  中国人谁不知道马云有钱,对于他购买15亿元的豪宅,估计不会有人觉得惊奇。不过,我看到这则消息,立即从心里吼出:“住15亿港元的豪宅是有罪的。”

  最近网上流传莫言的某个演讲,不管是不是莫言说的,我觉得说的对极了。其中有这样一段话:“我们要用我们的作品告诉那些有一千条裙子,一万双鞋子的女人们,她们是有罪的……我们要告诉那些置买了私人飞机私人游艇的人,他们是有罪的,尽管在这个世界上有了钱就可以为所欲为,但他们的为所欲为是对人类的犯罪,即便他们的钱是用合法的手段挣来的。”根据这段话,一个家庭住进15亿元的豪宅,显然也是犯罪。

  或许有人说,其巨大的财富和消费都是合法的,他们有权支配自己的财产。但合法性和正当性并不能完全划等号。合法性只是说明在某种环境下的正当性,跳出这个环境就不是正当的了。所以,如果一种不合理的现象是合法的,恰恰说明这个“法”是有问题的。

  富人住15亿元的豪宅恰恰反映了当今社会的矛盾。首先,我们改革的第一步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将近40年的改革,早就该进入第二阶段,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了。而15亿元豪宅的出现,说明我们的共同富裕并没有做到,反而产生了严重的两极分化。看来,我们的改革需要提出第三个步骤,就是研究如何遏制社会财富向少数人过度集中,抑制社会的两极分化问题了。

  现在,“阿里巴巴方面不作任何回应”。但愿这是一则假新闻。但愿这不是我们所知道的马云。比尔·盖茨认为让钱回归社会的办法就是做慈善,而马云认为最好的办法是让钱带动更多人就业和致富。难道马云已经改变自己的初衷,要疯狂享受、及时行乐吗?殷国安

(编辑:SN090)

文章关键词: 豪宅 阿里巴巴 马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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