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
北京科技大学近日明文规定,抽烟、酗酒的学生无资格申请奖学金,拿奖学金请客的将把奖学金收回,并且取消以后获奖的资格。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对铺张浪费的学生应不应收回奖学金和取消获奖资格的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议,主流意见是主张限制学生对于奖学金的使用的,区别仅仅在于限制的程度与方式。
这场争论暴露了现行奖学金制度的弊端。国家奖学金制度不适当地把品学兼优的学生与家庭经济困难同时作为获奖的条件,把奖学金与助学金混为一谈,是导致这一争论的根源。
假如一个班里有两个品学兼优的学生,甲比乙明显更优秀,但家庭经济状况却比乙好一些,一等奖学金只有一个名额,我们应该把它给谁?家庭最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只是中等水平,要不要给他奖学金?家庭经济同样十分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也相差不远,有的拿奖学金,有的却只能拿助学贷款从而日后必须归还,这公平吗?奖优与济贫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混为一谈给评奖者以太大的上下其手的机会。
甚至要求品学兼优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一个学习成绩优异、遵纪守法的学生与一个学习成绩良好但见义勇为挽救了一个落水儿童生命的学生竞争一份奖学金,应该怎么办?结果极可能是班主任老师喜欢谁就给谁,这公平吗?其实那个成绩优异、遵纪守法的学生未必就不见义勇为,可能只是没有机会而已,我们真的很难说他的品德就比那个已经挽救了一个落水儿童生命的学生差。如果我们单设一项见义勇为奖,而在普通奖学金的评比上让所有遵纪守法的学生只比赛学习成绩,这个难题就迎刃而解了。品学兼优这个提法可以不改,但对于“品”一定要实行“无罪推定”。
奖励实际上是针对过去的成绩的,而资助却瞄准未来的困难,二者的对象与目的完全不同。对于助学贷款,确有必要抵交学费或打入饭卡,以便达到助学的目的。但品学兼优的学生未必家庭贫困,对于这些学生要不要奖励?如果奖励了有必要强行抵交学费或打入饭卡吗?或许买一台电脑对他们的学习更有利吧?如果我们对于已经成年的品学兼优的学生都信不过,我们还能信任谁?
-杨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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