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交锋
11月2日《南方都市报》时评版刊出赵他照《轻薄自由主义的陷阱》一文,认为从自由主义的内在逻辑推论,“易妻交易”符合自由主义伦理。在此基础上他断定,换妻行为是一种轻薄的自由主义行为;而“轻薄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是靠不住的”,理所当然地要“招致众人的不解不屑与不齿”。
看过赵先生的文章,我没太在意,心想:这种批评要是放在几十年前,一定有人喝彩。因为自由主义主张些什么,反对什么,那时公众只能从批判者那里获得,自由主义本身没有自我申辩的余地。批判者只要把人们普遍厌恶的东西跟自由主义挂上钩,就不难收到“招致众人的不解不屑与不齿”的效果。现在的情况有所不同。近年来,自由主义学说已经有了一些生存空间,以往的不实之词也有所澄清,这对继续轻薄自由主义的人来说是一个小小的制约:批评别人要有的放矢,不能再像从前那样武断、轻薄。赵先生把“易妻交易”这盆污水泼到自由主义头上,正是犯了跟从前一样的毛病。想到赵先生写这篇文章是在切一个西红柿来煮方便面,心里却在气恼为什么自己不能像富豪那样拥有女佣伺候自己,结果不幸切下自己的小半根手指时,我心里真替赵先生难过。我从未听说过自由主义主张“易妻交易”,赵先生在这个时候拿自由主义开心,我想是不必介意的。
但是第二天,看到《南方都市报》登出高大伟的文章《人民伦理的呼喊》后,我大吃一惊。没想到高先生不但赞同赵他照先生对自由主义的诬蔑,而且还一本正经地说:“我们应当通过大规模的普遍化的教化动员,使人民伦理在她应有的领域内发挥积极的作用。”把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按在自由主义头上,并以此为根据对其大声谴责,这就超出了一般恶作剧的界线。赵他照文章的混乱和矛盾十分明显,他明知自由主义的理念是“只要无违于律法,无伤于它类,人的任何行为,都应归属于个人自由的范畴”,“易妻交易”虽然不是犯罪,却为婚姻法所禁止。赵先生说“换妻行为无违于律法”,这是靠不住的,不信你翻翻《婚姻法》。违法的行为当然是自由主义反对的。有史以来,自由主义流派可谓多矣,无非主张言论自由、契约自由、婚姻自由,但却从未听说哪个流派鼓吹换妻自由。赵先生如果对自由主义的哪一项主张不满,当然可以批评。不过不可无中生有,替人捏造观点,陷人于不义;也不应隐瞒证据,跟读者玩儿捉迷藏,而是应当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就拿赵先生文中提到的那位著名经济学家说的三点(即规则一样你成不了李嘉诚是你无能,下岗失业活该,下岗后想不开气得寻短见更是人间喜剧云云)为例,这种观点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待于向赵先生继续求证。如果要把朋友间的私人谈话拿出来公开批评,就应当在核实观点的前提下说明是哪一位经济学家,免得读者怀疑所谓著名经济学家或者子虚乌有,或可能就是赵先生自己。若是为了给自由主义编织陷阱而凭空捏造两个证据,那就难免有失轻薄了。
-任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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