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 上海警宪冲突血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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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14:56 外滩画报 | |||||||||
秦维宪/文 血案当时闹得沸沸扬扬,牵扯出警宪军政内部种种微妙的矛盾。96岁高龄的上海文史馆馆员姜豪先生正是这桩历史 事件的见证人,他时任上海市参议员,曾参与处理血案。 1947年7月27日的“金都大血案”是民国历史上少有之事,警察和宪兵在光天化日之
近日姜豪先生在他上海东南角的家中,他对笔者叙说了这个内幕奇曲的血案,特予记录,为历史之殷鉴。 警宪厮杀金都大戏院 1947年7月27日晚,坐落在福煦路西段(今延安中路)的金都大戏院(今瑞金剧场,已在建设延中高架道路时 拆毁)门口人山人海,当晚上映的是电影《龙凤花烛》,此片是国泰影片公司刚上映的古装哀艳凄情巨片,由金都、金城、文 化会堂三家影剧院一起隆重推出。影片由著名演员冯吉吉和陈燕燕领衔男女主角,片长15大本,一次放完。 影片一推出就轰动了上海,达官贵人、富豪巨贾自不待言,连平民百姓也以竞相一睹名角儿为快,剧院场场爆满,并 且每场等票的人蜂蚁如潮。 当晚9时许,夜场即将开映,上海市政府公务局科长刘君复带一对男女拿着两张票就往剧场里走,查票员张镛根上前 拦下他们,示意他们还缺一张票。 刘君复不管不顾,仍然向里走。双方争得不可开交,院方急忙叫来值班警察卢云衡(上海警校七期毕业学警),卢云 衡打起了圆场,说是让刘君复补个加座票算了。 双方见有台阶可下,态度都缓和了,不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素来欲与警察局争地盘的驻剧院宪兵二十三团八连排长 李豫泰和宪兵吴伯良横插一脚,李豫泰大骂卢云衡,坚持不同意让刘君复补票。 卢云衡平时就常受宪兵的气,现在又当众受辱,于是怒冲冲地叫李豫泰闭嘴。李豫泰一听,扑上去对着卢云衡就是一 顿乱拳,吴伯良也从后面飞起两脚,当场将卢云衡打得口吐鲜血。宪兵打伤警察后,得意地上楼去了。 卢云衡挣扎着前往新成警察分局搬救兵,局中有卢云衡警校七期的众多同学,他们闻讯都大发雷霆,立即打电话给老 闸、黄浦分局的其他七期学警。三个分局,总计百余名警察徒手乘车开赴金都大戏院,一部分先入场守住大门,包围行凶宪兵 ,另一部分在场外声讨宪兵,一时万人云集,福煦路上一片混乱。 宪兵被围,李豫泰慌忙向康脑脱路(今康定路)宪兵队部告急。仅几支烟功夫,一辆卡车及几辆吉普载着百余名宪兵 赶到,他们荷枪实弹,一面布防,一面入场驱逐警察。 警察见状齐声怒吼:“宪兵打人,交出打人凶手!”现场,宪兵与警察扭作一团,混乱中,戏院楼上的宪兵架起汤姆 机枪,向警察扫射,布防的宪兵也拔枪还击。这时,恰好有一辆满载西瓜的卡车自西向东开来,警察纷纷跳上车,但车的前胎 中弹不能开动。警宪冲突殃及车内2个小孩被打伤,据统计当日死亡9人,其中警察7人、市民2人;受伤18人,其中警察 5人、宪兵3人、市民10人。 警察泄愤砸金都 血案震惊了上海,7月28日,各报均以头条新闻报道了事件经过。但是,宪兵团则发表了一份片面的声明,声称宪 兵巡查组6人至金都大戏院巡查军纪,因观客购票事与金都职员发生争执,宪兵上前调解,与警察发生误会,相互殴斗……排 长李豫泰出金都时,即被百余便衣警察包围,李乃退至三楼,并以电话通知连部及新成分局……宪兵团特别强调警察夺宪兵枪 支并射伤宪兵的情节。 警宪火拼消息传到市长办公室,市长吴国桢急电淞沪警备司令部、上海市警察局和宪兵团。三方面组织调查委员会, 同时命令淞沪警备司令宣铁吾电请南京国防部派遣大员来沪处理事件。警察见宪兵团颠倒黑白,更是群情激愤,但又拼不过宪 兵,便将矛头指向金都大戏院。7月28日的上午11时、下午1时、4时半,几十名警察带着警棍,连续3次捣毁大戏院。 他们逢物就砸,见人便揍,好端端的一座豪华戏院变得一片狼藉。 在警察捣毁金都大戏院的同时,还有许多警察罢岗以示抗议。宪兵见事态扩大,怕激起民愤,也在7月28日奉命罢 勤,龟缩在营房里。 黄昏时分,数千名警察为七警士举行大殓。警察局代理局长余叔平亲自主祭,他最后宣布:对每位死难者各发抚恤金 2000元(4000元殡葬费除外)。市警察局成立了“7·27”被害同志申冤复仇善后处理委员会,并向当局提出14 条要求。 凶讯激怒蒋介石 事态越闹越大,7月29日,上海各报继续报道,而且外国大报也跟进报道发了号外,这下可捅了国民党高层的马蜂 窝。蒋介石急令国防部次长秦德纯于29日飞抵上海,担任军事法庭审判长。 7月31日首次审讯案犯,引起血案的刘君复的证词,只字不提双方发生冲突的关键细节,场内顿时大乱,审判长见 势不妙,马上宣布休庭。 秦纯德当天向蒋介石汇报情况后,蒋介石于8月1日发出指示:要有关单位慎重处理血案。在沪的侦讯完毕,于8月 15日转案至南京审理。 姜豪大闹参议会 在南京处理结果出台之前,上海曾紧急召开临时参议会,讨论血案应对之策。7月29日下午,市长吴国桢在市参议 厅召集会议,会议由国民党中常委,市参议长潘公展主持,市长吴国桢、警备司令宣铁吾、警察局代理局长余叔平,以及大部 分参议员出席,姜豪也参加了会议。 姜豪一生富于传奇色彩,他时任上海参议员、上海新生活运动总书记、老闸区区长。姜豪的父亲是宋美龄的家庭教师 ,他本人又是青帮里辈分大于杜月笙的大亨,且在抗日战争期间任过要职,不久前作为蒙难同志会的十大斗士之一,受到蒋介 石的接见并合影。有此背景,姜豪平时敢说敢干,号称“大炮”,上海头面人物都让其三分。 潘公展首先请宣铁吾介绍案情。宣铁吾是黄埔系,曾任过蒋介石的侍卫官,他认为“这次重祸表现出一部分宪警知识 不够,对本身职权不够了解”。他不情愿地自责道:“宪兵警察原均由警备司令部管辖,唯本人警察局长名义尚未交卸,故电 请国防部派员调查真相,依法处理。我以为,此案最大症结,乃宪警职权未划分清楚。经此事件以后,其制度当可改善也。” 吴国桢乐得大事化小,“目前首要之举,务使复杂之事能简单化,至于责任问题嘛,中央已派大员来沪,会同三方面 调查,一俟确定是非,再依法办理。” 宣司令、吴市长的看法,得到潘公展的同意。他严令在负责调查机关未发表事实真相前,各方人士少发表意见,以免 有所偏袒。杜月笙立即附和,大多数参议员乐得少发表意见,纷纷表示同意。 在一片附和声中,只有姜豪站出来大唱反调,并为老百姓说话:“刚才几位都说造成血案的原因,乃是警宪双方职权 没有划分清楚,我认为双方的任务是很清楚的,即警察管社会治安,宪兵管军风军纪。尤其重要的,不论警察和宪兵,都有保 护老百姓安全的责任。” 吴国桢想阻止姜豪继续发言,却被姜豪顶回去:“老百姓在警宪冲突中被打死打伤了,应该由谁来负责?参议会既然 是民意机构,我们当参议员的应该站在老百姓立场上,为无辜遭难的市民鸣冤叫屈。” 会议的结果可想而知,最后不欢而散,不了了之。 草率了结血案 案子于8月15日移至南京审理后,9月27日以国防部的名义,有蒋介石签署的电文发往上海: 查上海金都大戏院警宪冲突一案,迭经电饬国防部依法讯办后,兹据先后呈复到府。经核定如次: (一)宪兵司令张镇对于部属统权无方,训导不力,致生巨大祸乱,应予记大过一次。当时兼上海警察局长的宣铁吾 对于本案处理欠当,应予记大过一次。 (二)宪兵二十三团团长及该营营长平素教练无方,应各降一级。 (三)关于宪兵罪刑部分,准照国防部九月二十七日签呈所拟原判办理(作者注:指判宪兵罗国新因首先开枪射击被 处死刑,以及判李豫泰、吴伯良等有期徒刑)。 (四)关于警员犯罪部分,俟宪兵部分执行后准予移送首都地方法院依法讯办。 (五)上海新成警察分局局长卓清实准予撤职,连同肇事警员移送法院并案究办。 然而,案子了结并未按国防部电文办,而是一拖再拖。据1948年3月13日上海《新闻报》报道:“除宪兵排长 李豫泰等业经国防部军法庭审理论罪外,警察部分卓清实等十一名提起公诉。”到了5月20日的报道,则是“金都案警察七 名宣判,各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此外,宪兵二十三团于1947年8月8日奉令调回南京。最后结果令人失望,宪兵的处理 没有下文。 1947年9月23日,上海市参议会让代理警察局长余叔平答复参议员的质询。余叔平说:“金都事件关于宪兵部 分,已在南京审判终结。至于警察部分,将由司法机关审判。关于行政者,新成分局长已降调,老闸、黄浦及嵩山也有学警参 加,故对各局长记一过。本人也有失职之处,自请市长处分。” 在这起血案的始末,各方都在争夺自己的最大利益,但就是没人提及对伤亡市民的抚恤问题。 (作者是上海社科院《探索与争鸣》副主编) 相关专题:外滩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