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天天说:艾滋病患者没有法外特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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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18:17 《法制播报》 | |||||||||
《法制播报》播出节目《有法天天说:艾滋病患者没有法外特权》,以下是节目实录。
主持人:艾滋病感染者犯罪现象在最近一个时期引起人们的关注。有的艾滋病感染者专门在城市的繁华地区偷盗抢劫,有的在农村进行绑架敲诈等违法犯罪活动。最近,安徽利辛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利用艾滋病犯罪的案件。一起来看今天的《有法天天说》 解说:被告王某是安徽省利辛县的一个农民。2002年,他在卖血中感染了艾滋病。
解说:2004年2月,利辛县110接到报案,在刑拘王某的过程中,王某抗拒抓捕,咬破自己的嘴巴,用血涂满自己的脸,还将嘴中的血吐向公安民警,并咬伤民警的小腿。 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解说:利辛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王某利用患有艾滋病而肆意绑架、非法拘禁他人、敲诈勒索财物,他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法院判决,对王某数罪并罚,并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金1万元。 《法制日报》社影视中心《法制播报》 电视节目全国播出网 news.sina.com.cn/c/2004-08-26/10044142519.shtml 新闻线索,投诉请拨打010—84720124 相关专题:法制播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