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酒后奸淫路边患精神病女乞丐被当场抓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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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11:22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 (记者 覃炳陆 通讯员 孙晓梅 欧云略 王斌) 看见路边的女乞丐,三男子竟起兽性,将女子奸淫,最终,他们为自己的丑恶行为付出代价。 1月20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强奸患有精神分裂症女乞丐的强奸案,被告人周某、潘某因犯强奸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04年9月26日凌晨4时许,崇左市人周某和武鸣县人潘某、“罗一”(另案处理)喝酒后行至南宁市明秀东路振宁翠峰公寓附近的铁路边,见一名女乞丐在路边便与其搭讪。潘某提议奸淫该女子,周某、“罗一”表示同意。 3人将该女子拉到铁路边的草地上实施奸淫时被人发现,周、潘二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后经鉴定,该女子患有精神分裂症。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潘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奸淫妇女,已构成强奸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